【本報訊】港府近年屢以公共安全為藉口,限制市民人權自由。繼早前建議購買電話卡須實名制後,政府擬收緊規管真槍配件。保安局昨指,為打擊不法之徒不當使用槍械,建議修訂《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規例》,將指定的真槍配件納入槍械定義,公眾諮詢至3月16日,為期四周。民主黨林卓廷擔心修訂或釀成濫告,「我諗要好小心喇,隨時唔係用嚟發射嘅配件,都可以拉得」。
政府昨日僅透過新聞稿交代諮詢文件。當局指近年本港涉及真槍的罪案增加,其中有不法之徒利用現時《火器及彈藥條例》槍械定義的漏洞,將真槍配件付運到港,再在本地裝嵌為功能齊全的真槍。海關於2016至2019年間,共偵破24宗涉及懷疑真槍及配件的走私案,2020年的案件數目更增至35宗,涉及超過550件真槍配件。
當局續為修例解釋,指根據現行規例,控方須證明配件是「用作或擬用作發射投射物」,增加檢控的難度。為堵塞漏洞,當局建議修訂《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規例》附表,將部分真槍配件納入槍械定義,包括槍管、槍膛和槍閂等,強調修訂是為了打擊不法之徒不當使用槍械,威脅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相關修訂的公眾諮詢期至3月16日。政府計劃就建議修訂以附屬法例形式提交立法會,期望本立法年度內完成修訂。
有熟悉槍械人士稱,現時要將真槍配件合法從外地進口,須先向政府申請許可證,並由海關執法。市面部份叫價甚高的氣槍或會使用真槍部件,如肩托、前握把等,修例對持有或售賣此類模型槍的商店或有影響。
公民黨秘書長、大律師梁嘉善指,現以相關法例控告無牌管有槍械等罪,須先證明被告「諗住用嚟做火器」;若修訂通過,控方毋須再就此舉證,檢控門檻將大大降低,「Prove嘅嘢少咗,告就簡單好多」。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相信政府欲借修訂打擊槍械以散件形式抵港,但憂如與發射沒有直接關係的配件均被納入槍械定義,或出現濫捕濫告。他指修訂及執法方向未來傾向收緊,「我諗要好小心喇,隨時唔係用嚟發射嘅配件,都可以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