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私家車衝燈撞鐵騎 司機罰款

警私家車衝燈撞鐵騎 司機罰款

【本報訊】警方私家車前年12月在九龍一個十字路口衝紅燈,並與橫過路面的另一輛電單車相撞,導致兩車損毀,電單車司機亦告受傷。警方私家車司機事後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傳票罪,他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3,000元了事。

稱看錯交通燈

控罪指被告賴錦然(40歲)前年12月11日傍晚6時10分,在亞皆老街與公主道交界危險駕駛一輛政府車。除罰款外,被告另須停牌六個月和需要參加駕駛改進課程。案情指被告當日駕駛警方私家車沿亞皆老街西行線行駛,至亞皆老街與公主道交界時衝紅燈。

此時事主李曉波(47歲)在公主道北行線依綠燈指示駕駛電單車,甫駛出路口即與私家車相撞。電單車車頭損毀,私家車則左邊車身損毀。

事主意外後自行到廣華醫院求醫,即日出院,獲批四天病假。案情只提及事主經治療後傷勢輕微。涉案私家車有安裝行車紀錄記憶卡,並拍到案發經過。

約一個月後、即去年1月9日,被告與西九龍交通特別調查組警員錄影會面,警誡下他稱當時現場的兩組交通燈,分別顯示為黃燈及紅燈,但他以為紅燈與黃燈那組是同一組,故繼續駛前。被告稱:「之後俾電單車撞到左邊後,我停車,落車後先見到路口有兩組燈。我應該要喺第二組燈(按:即紅燈)度停車。」

案件編號:KCS5129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