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辯方申請呈交英國專家Clifford Stott的專家報告,及讓身處英國的他以視像設備作供。雖然Stott曾獲監警會委任為國際專家小組成員,但控方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明不接受他的專家資格,質疑他在公共安全方面欠缺本地知識,且曾在網上發表報告嚴厲批評香港警方。
余若海昨日明言,不接受Clifford Stott的專家資格,指他既非公共安全專家、亦沒處理本地公眾安全事宜,也欠缺本地知識,不熟悉銅鑼灣地形及附近的安全考慮,無法公正評價事件。余又指,Stott曾在網上發表報告嚴厲批評香港警方,並提出兩份文件質疑其專家資格。第一份是Stott有份撰寫、研究2019年香港示威模式的論文,余指文章完全否定警方行動。余自言早前代表警方,為6月12日警方在立法會外發射催淚彈,波及中信大廈外合法集會一事的司法覆核案抗辯,該案提及有利警方的證據,但Stott卻未有在論文提及,儘管論文在覆核案聆訊後才發表。
控方又指Stott接受傳媒訪問時稱,在監警會專家組工作期間感到被擺佈,無法支持監警會的報告,並謂若重回香港的話會覺得不安全。余指香港始終是相對安全的地方,Stott的不安全之說頗浮誇。
辯方回應稱,控方既然會傳召警員證人作供,支持當日現場行動決定,亦視富臨場經驗的警員為人群管理專家,那麼辯方更需傳召專家反駁警員的專業證供,並指Stott是人群管理方面享譽國際的專家,亦曾獲委任為監警會前國際專家小組成員,足見他獨立不偏頗。但法官胡雅文指,這都是Stott離開香港前的事,終拒絕批出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