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報日前報道引專家意見,指警員一旦改配9毫米子彈的半自動手槍,子彈殺傷力和彈匣子彈數量大增,擔心警員制服市民時「未必只開一槍,可以連開四、五槍」。美國警方研究報告亦顯示,當地警員改配半自動手槍後,處理武裝衝突所發射的子彈數目較使用左輪手槍多一倍。
本報日前報道,指警隊有意選購9毫米子彈捷克或內地半自動手槍,替換軍裝警員使用的「老爺槍」史密斯威森M10左輪手槍。報道曾引述專家意見,指子彈殺傷力和彈匣子彈數量大增,擔心警員制服市民時「未必只開一槍,可以連開四、五槍」。
警方指報道「誣衊警方」,有關描述「毫無事實根據,誤導讀者」,惟本報翻查1992年時任美國紐約市警察局局長Lee P. Brown撰寫的《警員手槍的選擇 - 左輪或半自動手槍》報告,提到有證據顯示,警員以半自動手槍發射的子彈,較左輪手槍為多。
報告指,在紐約市警隊進行為期數個月的先導計劃,獲授權配備半自動手槍的便衣警員,在7次武裝衝突事件中,共發射59發子彈,即平均每次事件有8.4發;而使用點38口徑左輪手槍,則每次案件平均發射少於4發子彈。當地運輸局警員獲發半自動手槍後首年,在4次衝突事件時共發射了43發子彈,更是平均每次事件發射了10.7發子彈。報告明言,在紐約市街道人煙稠密,每發子彈均對途人和警員帶來巨大風險。
報告認為,美國紐約市警察局應續使用點38口徑左輪手槍;對警員和市民而言,點38左輪手槍仍屬最安全和有效的武器。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出,警員使用槍械時,理論上需要逐槍發射,若疑犯已被制服便不應再開槍。惟實際上槍械彈匣中子彈多寡,考量上確有機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