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展︰裝備隆起衣服證警身份

沙展︰裝備隆起衣服證警身份

【藍店襲擊案】

【本報訊】大學男生去年初在西九龍中心拍攝「藍店」空姐牛肉飯時,被指拍攝便衣警食客,事後卻遭指控用電筒襲擊。便衣警聲稱被綠光照射後「隻眼好似吹脹咗咁」,當日雖然便衣用膳,但因腰間裝備令衣服隆起,很易可分辨他是警員。他否認有警員在警署內以槍柄掃抹被告衣服,然後謂:「支槍有晒你衣物纖維,信唔信告你搶槍襲警?」

案件昨開審,被告何梓洋(24歲)被控普通襲擊罪,指他於去年1月14日,在深水埗西九龍中心8樓美食廣場內,襲擊警長3712李智健。李供稱,案發當日與警署警長黃佩琴及偵緝警員14799梁志康往「空姐牛肉飯」用膳,其間他突然被一道綠色光束從遠處照射雙眼,立即感不適;未幾被告繞過他並拿出手機偷拍他們,他隨即站起拘捕被告。

公眾席傳嘲笑聲

庭上播放案發片段,李質問被告:「你做乜影我相?法庭已經頒佈咗,影我相侵犯我私隱。」隨即多人大叫:「邊個知你係警察呀?」辯方問李,旁人如何能辨識其警察身份,李自言「因人而異啦」,又指「正常人好難判斷警察身份」,但當時腰間裝備令衣服隆起,「今時今日會好易分別出嚟」。公眾席上隨即傳來嘲笑聲。辯方指李當時沒佩戴委任證,問李「有冇大叫我係警察」,李稱沒有。

李其後於庭上即席開電筒射向庭內暗角示範案發情形,並指「當時再光啲」。辯方指出,其醫療報告顯示他在12米距離內,只能看到六米內的景象,李聞言緊張,反問:「幾時寫?」強調現時視力正常。辯方質疑李誇大傷勢,李否認。被告被帶回警署後,被搜出涉案電筒。辯方指,有警員將被告的頭撞牆至流鼻血,最終被告需入院治療。李否認。

女警長黃佩琴供稱,案發時見李的臉上有綠光,循光線來源發現被告以電筒照射李的眼睛。她指照射過程持續兩至三秒,她全程注視着被告,從未移開視線,直至被告起身離開他位置。黃立即向李表示「着藍色外套嗰個四眼仔照你」,李回答「係呀,俾人照呀,我隻眼有啲痛」。光頭警14799梁志康隨後出庭,遭辯方質疑在警署內威嚇及襲擊被告,梁一概否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25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