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稅務局女文書助理被指兩度擅自進入稅務局中央電腦系統查閱前夫的債主資料,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女助理昨不認罪受審,債主供稱被告前夫無故取得他和妻子的資料,揚言「你唔記得我老婆喺邊度做嘢咩」。辯方反指債主多年來找收數佬以電話和信件滋擾被告和女兒甚至同學親友,由大學追擊到女兒工作地點,除了任職的律師行,連同幢大廈其他律師行也收信。
被告黃綺芳(55歲) 案發後已停職,否認兩罪,控罪發生於2016年2月17日和19日,地點在稅務大樓。
事主陳耀智供稱,2013年透過朋友認識被告的前夫黎金雷,陳為黎的生意做融資,借出200萬元予黎。後來黎沒還款,陳於是找內地「朋友」向藏身內地的黎追數。2016年突然接到黎WhatsApp ,約他和妻子到二人所住地區飲咖啡,但他從沒向對方透露妻子的英文名和地址。黎在他查問下反問:「你唔記得我老婆喺邊度做嘢咩?」陳記起黎講過被告於稅局工作,其後他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辯方反指,黎雖透過親人先後向陳的公司存款近40萬還債,但被告、女兒、大學同學、親友、律師行,甚至同一幢大廈其他律師行仍受到「收數佬」追債電話或信件滋擾。收數佬又試過致電被告,催促她還款給「阿智」;又扮客戶向律師行誣陷被告女兒洩露資料,並將被告家人的資料放上網 。陳否認與滋擾有關,重申沒找人向被告和女兒追債,並稱已向內地朋友講明要用合法手段追數。
陳承認被告兩母女曾入稟告他誹謗,他稱因無錢打官司,用黎用作抵押的200萬元支票和解了事。他亦承認,2011年因洗黑錢及依靠妓女為生,被判監27個月。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ESCC21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