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產嬰棄廚餘桶 星情侶遭台通緝 涉殺人罪新加坡拒提供DNA

旅遊產嬰棄廚餘桶 星情侶遭台通緝 
涉殺人罪新加坡拒提供DNA

潘曉穎在台遇害滿三年前夕,台灣檢方就一宗類似案件,對兩名新加坡人發出通緝令。一對新加坡情侶兩年前遊台北期間誕下女嬰後,把女嬰當作廚餘丟棄並逃離台灣。兩人涉嫌殺嬰,台灣檢方多次要求新加坡政府提供兩人DNA作比對不果,近日以客觀證據指這對情侶有重大嫌疑,對他們控以殺人罪及殺嬰罪,發出通緝令。

台灣蘋果新聞網昨報道,這宗發生在2019年的案件,近日由台北地方檢察署確定作偵查處理。案情指,2019年2月19日,當時23歲的王姓男子,與年長一歲的郭姓女友到台北旅遊,入住西門町一間精品酒店,同月25日,郭姓女子在酒店浴室誕下一名女嬰。翌日凌晨,兩人將女嬰、胎盤和臍帶塞進一個黑色膠袋,王姓男子隨後將黑色膠袋棄置於西門町一家燒肉店廚餘桶,直到清潔公司員工整理才發現屍體,但兩人同日下午已乘飛機離台。

■涉案情侶逃回新加坡後,男事主去年還在IG上傳求婚成功照片。互聯網

■回收公司在廚餘桶內發現女嬰屍體。台灣蘋果新聞網

法醫判斷非自然死亡

偵查的專案小組在酒店房間搜證時,在浴室排水渠採集到血迹、毛髮,與女嬰的DNA進行比對,發現結果相符。由於女嬰胎盤和臍帶仍完整連結,推斷應是足月生產,後來法醫解剖女嬰,發現女嬰的肺泡曾經通過氣體呈現擴張狀態,顯示女嬰出生時有呼吸心跳,判斷女嬰是非自然死亡,有可能是被裝進膠袋前已死,但也不排除是被裝入膠袋後才死亡。

王姓男子回國後聲稱女友沒有懷孕,但是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畫面時,先發現他當日凌晨拿着黑色膠袋在西門町街頭遊走,而郭姓女子之前也曾挺着孕肚到附近便利店,酒店方面也確認郭女入住時已腹大便便,但退房時孕肚突然消失。台灣檢察方從種種客觀證據判斷,這對情侶嫌疑很大。雖然台灣與新加坡之間沒有引渡條款,但台方也以司法互助渠道多次向新加坡提出要求兩人的DNA作比對,但遭新加坡政府以疫情為由拒絕,台北地方檢察署近日以客觀證據,對二人控以殺人罪,郭姓女子另涉殺嬰罪,並發出通緝令。

在台灣,殺人罪最高可判處死刑,至於「生母殺嬰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事實上,根據新加坡《刑法》第三條規定,國民的境外犯罪行為視同於境內實施,需要於國內接受審判與受罰,若兩人有計劃把嬰兒殺害,已涉觸及謀殺罪,可判處死刑。不過,縱使如此,新加坡政府既沒有依法懲辦兩人,亦沒有向台灣提供兩人的DNA,去年10月王姓男子仍然高調上載照片到社交媒體,宣佈向郭姓女友求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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