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元九十九朵玫瑰 - 林夕

五千元九十九朵玫瑰 - 林夕

情人節過得最緊張忐忑的,是賣花人,未必是有情人。

新年要插花,情人節要送花,今年碰上初三,家裏的花還沒開完,買花賣花的也有買賣疲勞,本來就是時不利兮銷花滯,加上林老太法定病毒於六點開始出沒,那燭光晚餐只好留在家裏吃,還能顧到買花贈興者,給他個七折都不為過。

賣花者言,砍價者有一刀切到半價的,我這離地愛花者,驚聞一束九十九枝玫瑰,要賣五千大元,平均價每朵五十,卻不知誰刀鋒磨得更利,誰更該砍誰了。

九十九朵,加上最後第一百朵,就是我。噁心至此,利益歸於被告,創造這傳統最大嫌疑人是花商吧。理論上沒人抗拒收花,除非來自恐怖情人,但庶民會花五千元送九十九朵玫瑰,這情人不恐怖,也近乎「由愛故生怖」了。

別怪收花者實際,這份量拿起來很吃力,這價碼有太多選擇,有太多更有條件變成日後長久的紀念品,飾品會保值,廚具有聯想,衣服可以越穿越多故事,買個吸塵機,每次吸塵都想起年年有今日,甚至折現,市儈得來都幾可愛。

誰說送花就不市儈,有錢人炫富,有情人炫花,送花地址最好是辦公室,施與受同樣有福,一個送了面子,一個驕之同儕。但情人節收到九十九朵玫瑰,除了可以放閃示眾,四五天後就變成一堆垃圾,還要花大錢買那麼多垃圾。

有人說,什麼年代了,還在送花。花永遠不會落伍,問題出在有人無心。情人節總是送花,為什麼就沒有別的?

正因為送花好像永遠不會出錯,送禮物更需要一擊即中,要捉摸對方喜好,如何挑禮物是一大煩惱,送花於是有懶得動腦筋之嫌。心情好,買鞋,心情不好,買鞋;想不到送什麼?送花。

如果雙方真愛花,倒不如每週一花,玩花道,九十九枝的話,可以玩一年多了。不必給那個道字嚇怕,先有花而後有道,先從一支花的高度決定,要修剪多少,那得看插在哪種花瓶;花瓶寬窄,要跟花朵大小,花枝高矮有比例之美。

兩個人一起,有商有量,各持己見也有樂趣,最後插起來無所謂美醜都是美好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