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警員16年前離婚後,一直隱瞞兼欺詐警隊,霸佔警隊編配的已婚宿舍單位,直至去年7月遭揭發,涉及租金連利息逾221萬元。涉案警員早前承認欺詐罪,親自求情時哽咽稱犯案只因思念前妻;又指睹物思人,守着宿舍盼老婆歸來,將來會提取退休金還錢給警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昨判刑,雖指被告錯誤使用宿舍,導致他人失去機會,惟認為被告的辯解並非空談,是有醫學證明證實他情緒出問題,故判監四個月,但緩刑一年,亦沒頒賠償令。羅官最後更語重心長謂:「本案已經完結,有啲事應該畫上句號。」
被告李德明(50歲)現報住涉案宿舍的同區屋苑單位。控罪指他2005年1月22日至去年7月14日期間,向警務處隱瞞其離婚狀況,誘使處方繼續向他分配荃灣綠楊新邨的警隊宿舍。
辯方求情指,被告離婚後整整15年,一直等待前妻回家,居於已婚宿舍令他獲得慰藉。被告患有心理障礙,兩名心理學家診斷被告有持續抑鬱症狀。辯方續指,被告並非意圖從政府貪圖任何得益,只是借宿舍睹物思人,家中擺設如窗簾等15年來與離婚前無異,又維持離婚前的習慣,盼望妻子會回來。
辯方又表示,前妻亦有撰寫求親信,指被告離婚後有自殺念頭,遂帶他求醫,被告現時積極接受藥物治療。羅官特意一字一句讀出前妻的求情信,前妻自言不信被告因貪圖租金而留下,被告只是不能接受現實,及對完整家庭有執着,才會犯案。
辯方指被告已加入警隊32年,其上司對他評價極高。羅官又讀出被告的求情信,信中指加入警隊是他夢寐以求的工作,因母親在他小時候曾被搶劫,報警後警員卻敷衍了事,令他立志當差,幫有需要的人,最終如願以償,實是上天眷顧。辯方指被告因本案提早退休,稱望盡早提取退休金以歸還警隊,亦已訂下還錢計劃。辯方讚揚被告是「好兒子」、「盡忠職守的警員」,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WKCC34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