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促生科股加強上市披露

港交所促生科股加強上市披露

【本報訊】本港為全球第二大的生物科技集資中心,聯交所更新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文件披露要求,提及這類公司須向潛在投資者提供公正、不偏不倚及準確的資料尤為重要,特別是上市備受散戶熱捧。為幫助投資者評估生物科技公司的科學優勢及發展,申請人應該在不影響科學準確性的前提下,清晰、精準地披露其商業模式及產品。

港交所上市科主管陳翊庭表示,自2018年4月起本港來自生物科技公司的上市申請宗數增長可觀,隨着生科行業發展向好,認為有必要提供進一步指引,以提升生科公司上市文件披露詳情。

指引信又提及部份被視為誤導、未能公正及不偏不倚呈現申請人及其業務狀況的例子,例如申請人自稱擁有「全球業務」,但其產品僅面向某一國家或地區,又或申請人在海外僅有小量業務,大部份業務都位於某一國家或地區。

避免使用鼓動化語言

另外,亦有申請人尚未實現任何產品商業化,而自稱為「一家具有強大執行能力的公司」及「擁有成功的過往記錄」;亦有申請人未能具體說明其臨床試驗處於哪個階段,而使用含糊及沒有根據的字眼,如「後期及接近後期臨床試驗」、「接近商業化」和「大量管線產品」(而其實大部份產品尚在早期臨床階段)。

申請人應避免包含願景及鼓動性文字或無根據預測;避免使用過於鼓動化的語言或誇大的市場營銷陳述,例如「我們的目標是締造重生的機會」;描述旗下產品時應具體、切合產品特點,並有若干基準或證據可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