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嫌判得輕 覆核襲警案 被捕重傷坐輪椅 少年加刑撤感化

律政司嫌判得輕 覆核襲警案 
被捕重傷坐輪椅 少年加刑撤感化

【本報訊】16歲學生去年初在旺角持磚向便衣警叫喊,並以磚頭打向警員手,推警員胸口。學生被捕後頭破血流,但未被即時送院,出庭時更需坐輪椅。稱患抑鬱及自閉症的男生事後認襲警,獲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處12個月感化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申請覆核刑罰。上訴庭昨認同判感化令過輕,裁定原審原則性犯錯,應判監禁式刑罰;又指心理報告指男生有自閉症狀但未有斷定他患自閉症,最終撤銷感化令,先索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還柙男生至下月3日判刑。

本案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高院法官陳慶偉審理。律政司代表陳詞指,原審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未有充份考慮案情嚴重性。案發當日有近100名示威者,被告男生持磚頭向警叫囂,顯然有掟磚意圖。同類案件即使被告人初犯及有良好品格,也會判監。

律政司指,裁判官過份考慮男生更生因素,忽略警員傷勢,屬原則性犯錯。首席法官潘兆初亦指,謄本顯示嚴官未就平衡懲罰和阻嚇與更生作分析。彭官、陳官先後主動向律政司問及案發當天中環發生何事。代表男生的資深大律師李定國一度指出,不能將當天所有事都與男生扯上關係。惟彭官認為社會氛圍、甚至各區發生的示威事件,都屬判刑考慮因素。律政司回應稱,案發日中午在遮打花園有未經批准集會進行,其後爆發衝突並蔓延至旺角。男生承認在判刑前仍有在示威現場擔任義務急救員。

指被告未被斷定患自閉

李定國指,男生已反省,獲判感化後一直嚴格遵守感化令和宵禁令。他認為判刑除要考慮阻嚇性和更生因素,亦應顧及他有自閉症,即使判監亦望考慮以短期監禁。潘官指心理報告顯示男生有抑鬱問題,但未有斷定他患自閉症。彭官則指感化官報告提到男生是校內領袖生,師生評價甚高,做事熱心有承擔,表現與辯方描述有出入。上訴庭最終裁定原審刑罰過輕,應判監禁式刑罰。

涉案陳姓男生現年17歲。案情指市民去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天下制裁」集會,最終被警方衝入會場以武力腰斬。及後大批示威人士在旺角一帶遊走,其間被告被捕。案發後四天,男生坐輪椅應訊,指受警方報復式武力對待,惟裁判官判刑時指無資料顯示男生傷勢如何造成,但同意警方當時應先安排男生送院而非帶署。

案件編號:CAAR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