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屎埔農民敗訴 政府追訟費被拒

馬屎埔農民敗訴 政府追訟費被拒

【本報訊】八十年代起在粉嶺馬屎埔村寮屋居住及務農的老翁陳基裘,不滿政府發展新界東北方案對寮屋戶和農民賠償不足,2018年起接連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在無律師代表下親自陳詞挑戰發展局及地政總署決定。陳伯去年敗訴,法院不作訟費命令,惟發展局及地政總署認為出錯,尋求更改訟費令,圖向七旬陳伯追回訟費。法庭昨指不認為有特殊因素支持下令陳伯支付訟費,指陳伯提出申請的理據並非瑣碎無聊或沒有根據,駁回政府申請。

官指陳伯理據非瑣碎無聊

法官周家明在判詞指,終院案例清晰指出除非有特別或不尋常情況,否則不應判申請司法覆核許可失敗的申請人支付訟費,法院通常亦無責任解釋訟費令背後有何原因。

考慮訟費問題時,受司法覆核挑戰的政府決定屬於甚麼性質,是一個重要考慮;本案源於政府收地影響大量居民,加上申請人陳基裘在1980年代已在該處租地建寮屋,他抱怨賠償不足是可以理解。

判詞並指,在訟費問題上,法庭亦可參考申請人的個人情況。陳伯已73歲,務農工作已受發展計劃嚴重影響,提出申請的理據並非瑣碎無聊或沒有根據。他在庭上慢慢及合理地陳述論據,沒有作出在司法覆核法庭經常聽到的誇張指控或聲稱。

先後提出兩宗申請的陳伯,其後撤回其中一宗,法官認為這顯示他有細心考慮案件是否可行,沒有浪費法庭或政府一方時間。

案件編號:HCAL2253/18、HCAL38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