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促港恢復探雙國籍者安排

英促港恢復探雙國籍者安排

【本報訊】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日前更新外遊指示,指若擁有雙重國籍人士持英國護照入境香港,或未能獲領事協助,特首林鄭月娥昨回應事件,只重申人大常委會已在1996年就國籍法在港實施作解釋,除非有外國國籍人士聲明退出中國籍及獲確認外國國籍,否則在港仍被視為中國公民,不享有領事保護和探訪權利,強調:「我們正嚴格執行和落實相關政策。」英國外交部反駁,指自1997年起英領事一直享有探訪權利,英政府與盟友呼籲港府立即恢復他們探訪國民安排。

斥林鄭做法錯誤

林鄭月娥並指,屬國際法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指出,包括中國在內,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公民不會享有外國領事保護,稱有關安排是國際慣常做法。

被問及英放寬BNO移民問題,林鄭再批評英政府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指BNO是旅遊證件,英國備忘錄記載不會給BNO持有人英國國籍。北京與港府早前宣佈,不承認BN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及身份證明,反制英國政府開放BNO持有人申請入籍;但多個國家或地區如日本及台灣等表明仍視BNO為旅行證件。

本報向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查詢,以往曾否向具有英籍中國公民提供任何領事協助,以及如何看林鄭言論,英國外交部嚴詞回應,批評香港當局撤銷領事探訪和協助在囚擁有英國國籍中國公民是錯誤做法,指這是自1997年起英領事一直享有的權利,英政府與國際盟友共同呼籲,香港當局立即恢復讓他們探訪其國民安排。

民主黨國際事務委員會主席劉慧卿指,以往鮮有持外國國籍的「中國公民」到外國領事館求助,公眾關注度較低,質疑有多少港人試過這種「慣常做法」。

劉又指港府宣佈不承認BNO作為旅行證件及身份證明,卻未有向公眾解釋有關新安排,令港人難理解,指香港曾屬英國殖民地,不排除仍有大量港人持英籍,不滿政府只搬出以往條文就要求港人跟隨,促政府解釋新安排下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