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父轟官「用想像定罪」

被告父轟官「用想像定罪」

【本報訊】被告郭梓賢的父親稱兒子患精神病、自閉及躁狂,是家長的不幸。他批評裁判官張志偉偏頗,以如此立場判刑等同是將香港人放在與政府的對立面,撕裂和分化社會。

斥警危險過非洲軍閥

郭父在庭外透露,兒子為求自食其力和不想依賴政府,才任職一份只有3,000元收入的保安工作,社會應同情及協助這類弱勢人士。他指兒子身上有殘疾人士八達通,警察不應隨意拘捕,他形容警察行為「比非洲軍閥更危險,隨時捉你坐監,完全違反殘疾人士公約」,又批評「律政司浪費公帑,無能,為求交數,為捉人而捉人,為定罪而定罪。」

郭父指警察錄取口供時指鹿為馬,將兒子的藍色褲稱為黑色,又以誘導方式錄口供。當日兒子被捕時遭三至四名警員壓在地上,背部受傷需求診,但調查警員訛稱只需回答十多條問題,然後才安排看醫生。他指警員聲稱很快放人,曾揚言「淨係做個手續,我哋捉佢有乜嘢用。」

警方提供的口供指兒子表示向黃店捐錢,但郭質疑兒子「得嗰3,000蚊一個月,仲邊有錢捐」,又指兒子有精神問題,不會有政治取向,只是對社會現況不滿及同情他人。他指兒子平時說話都是不完整句子,並非法庭所指「對答如流」。他稱裁判官「不講道德良心,不講專業知識,用想像、莫須有罪名定罪」,直斥判決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