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前年11月成立的公務員培訓諮詢委員會,檢視四個主要公務員培訓範疇,即國家事務和《基本法》、領導才能、創新及科技應用及國際協作,但當局最新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僅介紹公務員學院國家事務培訓的內容,另外三個範疇內容隻字不提。對比2018年當局介紹公務員學院的文件,與今次放大學院的國情培訓部份不同,當年聲稱培訓會加強公務員領導才能、與市民互動溝通、創新和科技應用等範疇,並加深公務員對國家發展的認識,增強國際觸覺,促進與不同地區的公務員交流等。
公務員學院一直被質疑會淪為「黨校」,時任公務員事務局長羅智光2017年稱,學院不需要任何標籤,公務員培訓是教授工作所需的能力和技巧,由於工作涉及內地的跨境政策,故有需要了解國家和《基本法》,新學院將會加強領導才能、政策協作和與市民互動等課程內容。
不過,政務司長張建宗今年接受深圳衞視訪問時忘記初心,表示希望公務員學院可如「中共中央黨校」的國家行政學院一般向公務員推廣《基本法》。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會前成員林卓廷表示,過去已質疑公務員學院的培訓類似「黨校」,推動國情培訓,統一公務員思想,只是在社會運動後加快腳步,並且更清晰明顯地大力推行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