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開放「救生艇」18歲以上可申請

加開放「救生艇」18歲以上可申請

【本報訊】北京強行為港訂立國安法後,加拿大便因應香港情況,去年宣佈為港人及抗爭者提供「救生艇計劃」,其中針對青年人才的工作簽證昨起接受申請,加政府亦公開申請細節,包括申請人須為年滿18歲或以上、不設年齡上限,而有關計劃至2023年2月7日結束。一直關注香港的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感謝加國幫助受政治迫害的年輕港人,又籲新西蘭、美國和歐盟效法推出相關計劃。

據加國政府昨公佈計劃詳情,凡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或BNO護照、最近五年內完成當地大專課程或持外國相等學歷的大專畢業生昨起可透過申請為期三年的工作簽證,移居加國,若申請人在加拿大境外獲文憑資格,須提供由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身份「指定組織」,或專業機構提供教育證書評估(ECA),以證明其教育程度。

■加拿大因應港版國安法實施為港人提供救生艇計劃,當地人士此前不時發起集會聲援港人。

為期三年 無年齡上限

一直推動有關計劃人權組織「Hong Kong Watch(香港監察)」指,有關計劃要求申請人需年滿18歲或以上,但不設年齡上限,而加國另外兩項政策亦於今年稍後時間生效,包括為擁有一年或以上當地工作經驗的港人提供入籍途徑,以及於當地完成大專課程的香港居民可直接申請成為永久居民。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感謝加政府決定與港人站在一起,透過「救生艇計劃」幫助在港版國安法下被政治迫害的年輕港人,又籲新西蘭、美國和歐盟能仿效加拿大及英國,推出相關協助弱勢港青的計劃。

前港督彭定康亦在日前透過香港監察的社交平台表示,歡迎加國推出「救生艇計劃」,稱「對於中共政權剝奪香港民主自由的舉動,我們需要協調採取一致的應對措施,包括聯合制裁、外交壓力和救生艇政策等回應北京」。彭定康續指,部份因國安法受政治檢控的年輕人都出生於1997年主權移交後,未必受惠於BNO「5+1」移居計劃,加國「救生艇計劃」為香港年輕的抗爭者提供一個至關緊要的避風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