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集結案 控方申轉介區院

7.1集結案 控方申轉介區院

【本報訊】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與另外七名泛民人士被指於去年7.1分別煽惑、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昨日再訊。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本月25日在區院首次提堂。早前自揭未有交出BNO護照、因而違反保釋條件遭還柙的胡志偉,昨庭上看來精神不俗,向旁聽人士微笑及揮手。他沒有申請保釋,繼續還柙候訊。

胡志偉續還柙

案件昨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正被羈押的胡志偉繼上周五的六四集會案後再次出庭。開庭後,各被告行經犯人欄時一一與胡打招呼,長毛更隔着玻璃輕輕與胡做出擊掌手勢。散庭後,胡返回囚室,多人向他揮手,並高呼「加油呀志偉」,胡微笑揮手回應。

本案被告依次為民陣召集人陳皓桓(24歲)、東區區議員曾健成(64歲)及徐子見(53歲)、無業胡志偉(58歲)、東區區議員陳榮泰(56歲)、無業朱凱廸(43歲)、自僱人士梁國雄(64歲),以及社民連鄧世禮(58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本案其他被告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WKCC4385/20

胡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