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台主持人問教育局長,學生喊「藏獨」、「台獨」、「五大訴求」口號行不行。楊局長指示校方先制止,後解釋。還有什麼好解釋?識得拉人其實好好拉,那主持人竟然喊出「藏獨」「台獨」,等同在大氣電波散播藏獨台獨,不抓不鎖,更待何時?
同理,文憑試出題者若開出「藏獨自焚是否不愛惜生命」、「台獨中的天然毒新生代應如何處理」,會不會在立法會被民建聯等人批鬥?要滾出教育界?「藏獨」「台獨」不是口號而是現象,請問大學學生以及教授以此為題探討研究,會不會失去學位及教席?
教育局長一定要教育學校教師什麼情況要報警,否則恐怕也同樣有法律責任。
主持人識得問其實好好問,請局長一句到尾,挽救老師教授於寬廣法網。一句太短,為保護校園發生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或雜音,一生又太長了。小學生要知道「分裂國家罪」丶「顛覆國家政權罪」丶「恐怖活動罪」丶「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大罪名稱,還有要記住喔,警察以及解放軍是保護我們的人。
好,這好辦,反正背誦能力幼兒期最高,放棄背九因歌乘數表也無所謂。名稱而已,比某些學校要念《弟子規》一樣。難題是小學生並非機器,也愛舉手,最有好奇心,也會上網。《弟子規》總敍就說:「弟子規、聖人訓、首孝悌、次謹信泛愛眾、而親仁、有餘力、則學文。」萬一有人舉手問:「親仁跟親人有什麼分別?我看見有保護我們的人,把我表哥壓在地上,那是仁呢,還是人呢?泛愛眾不是說要愛所有人嗎?」
如果我是老師,為了自保,會如此解釋:「那你表哥有可能犯了罪,未必是國安四大罪,保護我們的人,是為了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弟子規只是輔助國安法,教育我們,要首先要孝悌,你表哥可能沒有遵弟子規教他父母教、須敬聽、父母責、須順承。父母叫他不要做,他偏要做,沒有順承父母意思,那就由保護我們的警察來防止你表哥犯恐怖活動罪囉。什麼?還壓住你表哥頸項,呼吸困難?那,那,壓到以後有後遺症,不方便上街鬧事,也是為了保護他的前途啊,犧牲一點身體的功能,是為他好啊。什麼?有人給射瞎了眼睛?誰說的?我要查一下,先下課好了。」
喔,為人師表都做到這地步了,這樣能過關嗎?楊局長收貨嗎?如果可以,那你子女就趕快回來吧,都是中國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