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晉馬上追問:「劇本呢?這是我倆合作的,還在改善中,劇本是我最初的idea,也給了不少意見——」
「但,」阿丘道:「這是沒有識認的,『idea』和意見?多麼虛無。」
阿丘還強調:「作為導演,未必一定全部採用。」
「你心知肚明,哪些是你的哪些是我的。」子晉覺得不妙,終於撕臉了,眼前的人是兄弟嗎?何以他一點也不認識他,還談什麼你我?
「劇本可是兩個人的心血!」他還企圖對方「念舊」?
「劇本?」阿丘正色道:「我打算先寫小說,出版了,確定版權:這是我的東西。」
什麼?小說?從沒聽過也不知道阿丘會──寫──小──說。人家原創者,先寫小說出版,才確定版權,可以打官司,循法律途徑杜絕侵權。像中國大陸,什麼于正(于抄抄)和郭啟明,還被百多名作家和編劇聯署,指控抄襲、侵權、不肯認錯——結果二人得公開發「道歉聲明」……
但對面的人,是沒有證據的侵權者,他怎會認錯?怎會道歉?怎會分他一杯羹?
連共同進退也不肯。
看來阿丘準備根據原著「自編自導」了。「編劇」一欄沒有子晉的名字,這個BB他沒有份,還無權追認——是的,沒有憑證也難驗DNA,真滑稽,粵語陳片中的橋段:「要仔唔要乸」,他就是那個「乸」!
「子晉,我希望你明白,我這樣做,是減少日後雙方的麻煩,也不會影響投資者的信心——大家知道籌款真的不容易。好不容易籌到,你分分鐘硬頸不要,但我想要呀,機會難得,總不能為了因為你的『骨氣』,我也一場空……我真的好想做導演!」
——當阿丘表現得理直氣壯,語重心長之際,子晉赫然發現:他的眼神有異……他的左眼,瞳孔瞬間消失,變成一條線,如帘幕一覆,馬上回復原狀……原來他也是傳說中的蜥蜴人……(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