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簽證開放申請,中港政府採取所謂反制措施,宣佈不承認BNO。有英國執業資深移民律師接到大量查詢,有港人擔心「懷璧其罪」,恐在香港家中藏有BNO護照亦會惹麻煩,要求將護照寄予律師樓代為保管。律師建議港人不必過份憂慮,相信持有單純BNO不會被追究,而且護照是英國政府財產,郵寄系統不太可靠,一旦寄失反而惹麻煩。
自政府宣佈不承認BNO作為身份及旅遊證件後,有港人擔心會有進一步反制行動,急於盡快申請。在英國有逾15年移民法執業經驗的律師何頌雅在開放申請翌日首個工作天,電話即響個不停:「我星期一朝9點返到公司就無停過手,全都是有關網上填表遇上難題。」
她呼籲有意申請的港人保持冷掙,全盤規劃及準備好所有文件再申請才是上策,「因不必要恐慌匆匆申請,有可能遇上資料不足要再補文件的麻煩,而且你申請成功後90日內要到英國,所以應有周長計劃再作申請」。
有客人希望將護照寄給律師樓代為保管。何頌雅認為實屬過慮,現時沒迹象顯示持有BNO護照會有任何後果,情況絕不是想像中般差,「他們是一般市民,我相信是理解不足,致條件反射式覺得中方唔承認本嘢放身邊都係錯,好似小朋友怕俾人鬧,收埋佢無人搵到就乜事都無咁」。
她不建議港人把護照寄給英國律師保管,「一來無必要,二來護照是英國政府財產,現時疫情下郵寄系統不太可靠,寄失的話很難向政府解釋」。
何雅頌亦發現,簽證申請表格複雜程度超出不少港人預期,主要是涉及如何填寫表格中「證明自己經濟上有能力在英國生活六個月」。何指英國內政部無明文指定多少儲蓄才算可支持半年,「以申請其他移民簽證的準則看,政府接受的個人半年生活費約2,000鎊,一家四口則大約為3,000至4,000鎊。但我會建議可以的話以一家四口為例,填寫約30,000鎊,因為這可顯示出你們一家不太可能會成為英國政府負擔。」
她強調,BNO簽證是申請人作為定居英國的第一步,與申請旅遊簽證完全不同,故不容輕率,「我會建議申請人自己或找律師寫一份covering letter(附函)去講明自己的背景和來英目的,又或在相關欄位盡可能申報多一些自己的背景資料,咁會令審批官員有良好印象亦更容易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