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在社交媒體破口大罵英國推出BNO,志在吸金:「英國的地產發展商,視港人為主要銷售對象,香港報紙竟然有多達二十個關於英國樓盤的廣告;她認識的本港企業家,就有幾位在倫敦擁有整幢商業大廈」,林鄭踢爆英國人之虛偽:「這些都是實實在在的經濟利益。」
這一切當然,我們都知道。
不過四年前林鄭接受舊同事陳志雲訪問,剖白心聲,不但指出這些年在英國的日子最開心,而且二〇一二年農曆新年:「兩個仔在英國讀書,我諗住退休就去英國住啦,所以嗰個農曆年呢,我就放了幾日假,同先生過咗去英國睇樓、睇傢俬,諗住有一間有前後花園的屋仔啦,俾兩個人住,過返兩個人嘅生活,但又離劍橋唔係幾遠,因為兩個仔都喺劍橋讀書。」
女特首這段話,除了幸福指數爆燈、羨煞愛國同胞,其實提供了相當珍貴的英國買樓貼士。
林太的意思是:在英國做一等業主公民,不要幫襯專為香港人度身訂造幾十層高、有泳池會所那種香港深圳上海式新樓盤,那樣十分俗氣。在英國買樓之道,不要那麼Hong Kong加Chinese,要夠English,如在劍橋附近的鄉間,有前後花園,春天自己種花,秋天在後花園餵一窩野生的刺蝟,冬天屋外的叢林有狐狸出沒,要小心自家養的那隻英國短毛貓。
Wow,終於遇到知音。林鄭的一等公民買樓哲學,我很認同。很Boring地,我在倫敦已經有兩所公寓收租,準備買多一座,在加拿大渥太華(因為那裏是法語區,中國人比較少)和英國南岸Devonshire一間約四千呎的Manor House之間,正面臨相當痛苦的選擇。林太的表白Consolidate了我傾向後者的決心。
和林鄭一樣的品味人士,其實不介意英國人賣樓給我們賺了幾多經濟利益,最緊要有花園享受二人世界。十九世紀英國通過廣州傾銷鴉片,西關大少躺在煙床,由日出吸到日落,會理得東印度公司賺了幾多利益嗎?不會。芙蓉國裏盡朝暉,自己過癮就是。
當然,口袋裏要有幾文餘錢。英國住得好,但吃得不如何。記得三十年前我在倫敦工作,沒有得吃羊肉,心頭火起,星期五下午放工,即買了一張中國民航的商務艙機票,當晚飛北京東來順,食了兩餐,星期日晚北京回倫敦,飛抵希斯路剛好凌晨五點,睡得飽飽的回去上班。好Crazy,對不?拉勻條數之下,我同意林太:在英國生活那幾年真係好開心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