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中疑受襲的警長昨出庭作供,他透露前日從傳媒報道得知事主的丈夫是警員,辯方聞言謂:「你畀緊口供㗎喎。」他反問:「可以唔睇咩?」暫委裁判官黃子豪指出,報道會提及其他證人的證供,表明稍後判斷警長證供可信性及準確性時,會將媒體影響納入考慮。
警長徐啟迪供稱,被告鄧梓軒(23歲)接受查問時,手舞足蹈,雙手激動地伸出並緊握拳頭,又「行嚟行去」。被告又揚言要致電法官及廉政公署,並將手機遞給他,但他表明不會接聽。
徐不同意辯方所指,現場片段顯示被告接受查問時「企定定」,指片段顯示被告「擰轉身做啲動作」並舉起雙手。辯方指,被告當時情緒穩定,更主動伸手讓警員鎖上手銬,惟見警員沒行動故離開,卻突然遭警員襲擊,他為了自衞才還擊。徐不同意。
警員劉智豐則供稱,被告接受查問時突然情緒激動,並捉緊拳頭欲施襲。他與同袍合力制服被告期間,警長施放胡椒噴霧。他同意,胡椒噴霧會使人眼睛刺痛,並短暫失去視力,而中椒者通常會掙扎。他又同意,他的腰部傷勢或是他抱着被告跌倒時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