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59歲的1982年港姐季軍寇鴻萍遭稅務局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案件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她昨日以全身白色裝束出庭應訊。寇鴻萍在庭上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6月15日開審,她獲准繼續以現金1.1萬元保釋候審。
根據控罪書,寇鴻萍被指於2008年至2017年間,五次在提交課稅年度報稅表時,聲稱父親寇賡發全年與她連續同住,而無付出十足費用;三度向稅局報稱其「梁寇鴻萍公司」辦公室助理支出為每年28.8萬元;三度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聲稱,僱員孫永斌及鍾永慧在該些年度內每年分別獲9.6萬元薪金。控方透露將傳召七名證人,證物文件有近1,900頁,另有四份警誡會面供詞。辯方則表示將有兩至三名證人。雙方定於5月18日作審前覆核,處理爭議事項。
案件編號:ESS18088-180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