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謀閹立會 限發言禁點人數

建制派謀閹立會 限發言禁點人數

【本報訊】建制派把持下的立法會再自閹。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今日開會,據了解,建制派議員聯合提出逾百頁的修定,大幅修改《議事規則》、《內務守則》和《財委會會議程序》,建議刪走議員可以點算法定人數的規定,改為立法會主席在點名表決時才可召回議員,又建議刪走議員可在財務委員會提出無約束力臨時動議規定。民主派怒批修訂閹割立法會職能,違反《基本法》。

建制派繼上月在議事規則委員會提出及原則性同意引入懲罰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後,再提出新一份修訂《議事規則》建議,多份文件分別由民建聯張國鈞及陳克勤、經民聯盧偉國和自由黨張宇人操刀。

針對民主派以往在立會大會拉布,他們提出限制議員在議案發言時間,政府議案、有關附屬法例、議員議案的辯論時間不能多於四小時;休會待續議案則不多於1.5小時;部份議案議員發言時間,由之前15分鐘大幅減至3分鐘等。

建議也杜絕議員點算法定人數,刪走《議事規則》中議員可以在不足法定人數時要求主席點人數規定,改為只有主席表決時發現法定人數不足,才可響鐘15分鐘召回議員。另外針對議員「插言」,即提出規程問題,修訂建議只有主席同意下議員才可提出規程問題。

陳志全斥違《基本法》

至於在事務委員會,他們提出修改委員會選舉主席程序,包括取消即場提名安排,改以書面形式向秘書處提出,選舉程序也須30分鐘內完成,又建議限制事務委員會和法案委員人數不多於15人。

文件亦提出進一步修改《財委會會議程序》,將現時每名議員可以提出一項37A直接刪走,意味議員在財委會不可提出臨時動議,惟建制陣營就此未有共識。

人民力量前議員陳 志全接受訪問時怒批,刪走點算法定人數規定違反《基本法》,形容做法如同「睇見人犯法但唔畀報警」,相信法律上不可行。他稱,建制派現時在立會已經可為所欲為,沒有必要再閹割立會職能,質疑做法令到議會認受性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