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建制派前年區議會選舉大敗後,多名落選者接連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其中在觀塘翠屏選區連任失敗的上屆區議員鄭強峰聲言沒隱瞞建制派背景,卻遭當選對手民主黨洪駿軒中傷是「假獨立」。法官周家明昨頒下判詞指洪的指控屬虛假陳述,裁定他並非妥為當選,議員資格被取消兼輸訟費,成為本屆區議會首名被DQ議員。洪回應指未決定會否上訴,但會繼續服務街坊和參加補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指抗疫是重中之重,暫無計劃搞補選。
呈請人鄭強峰前年選舉得3,822票,以381票之差落敗於獲4,203票的答辯人洪駿軒。案件另一答辯人為翠屏選舉主任謝淩駿。

鄭指稱洪選舉前三天開始派發傳單,印有鄭的相片和寫上「慎防假獨立,背棄民意保皇黨」、「報稱獨立」等語句。鄭表示早已在候選人資料和宣傳品表明自己的政治聯繫是公屋聯會,部份亦附上創建力量標誌,不曾宣稱沒有政治聯繫。洪反駁指「獨立」意指不隸屬政黨,惟鄭報稱與獨立組織公屋聯會有關,故此洪的宣傳品旨在強調鄭與親建制的創建力量有關。
周官在判詞表示,「獨立」一詞意指某候選人不隸屬任何政黨或政治組織。洪看似是質疑鄭並非獨立候選人,藉以呼籲選民不要投票給他,而非指控鄭訛稱獨立,惟法庭不能假設選民只基於候選人的政見並忽視其品格,從而決定投票給誰。周官指出,指稱某候選人訛稱獨立屬嚴重指控,他採取較嚴格準則作考慮後,認為相關虛假或誤導陳述已達關鍵程度。

周官裁定鄭從沒自稱是獨立人士,而洪指控鄭假獨立是要阻礙他當選,而且洪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該陳述為真確,認為相關陳述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鄭一方又投訴指,洪在宣傳品自稱「成功爭取」重鋪行人路地磚和加建公園電梯的分段出口,但懷疑他沒有參與。洪回應稱任區議員助理時曾參與草擬信件給相關政府部門。
周官指候選人誇大政績的做法不罕見,而可容許的誇大政績與失實誤導之間欠清晰界線,候選人有否「踩界」須視乎相關整體內容、事實和情況而定。周官認為洪「成功爭取」的說法並非失實,他真誠相信自己參與兩項工程時做了充份工作,使他足以宣稱為街坊「成功爭取」,故此鄭一方的投訴並不成立。
案件編號:HCAL36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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