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港區國安法」通過之後,國際律師協會批評立法無視成規,壓根兒要不得(fundamentally objectionable)。新香港律政司長鄭若驊隨即退出協會。但退出國際司法體系的,其實不只是鄭若驊,整個新香港都已經退出。香港市政府高掛的「英國普通法」招牌,在西方民主國家眼中,無非腐爛的羊頭。他們清楚聞到狗肉的氣味。
月前,《南華早報》報道,香港公安已頒令通緝約三十名逃亡港人,包括在英、美的許智峯、梁頌恆、張崑陽等。以前,只要請英、美等國引渡,許智峯等自然就束手就擒,押解回港;但是,今日香港的通緝令,已不能行於國際社會,而新香港法官也很明白這一點。
所以,舉凡政治犯,一律被法庭沒收護照,禁止離境。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下令民主黨林卓廷交出護照,還說:「法庭要與時並進,不能一成不變。」新香港現在是司法獨立還是司法孤立?不孤立,怎麼會把嚴防逋逃當作「法庭與時並進」?
最近,鄭若驊還想重金修補新香港的「英國普通法」招牌,聘請英國名律師佩里(David Perry)來港擔任政治案件主控官,佩里也欣然同意,不料遭英國朝野同聲譴責,外相藍韜文責他「唯利是圖」,前司法大臣范克林責他「背棄國家原則」,前外相聶偉敬也責他「出賣良知」。他唯有倉皇謝絕鄭若驊禮聘。然則說香港已退出國際司法體系,誰曰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