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意見領袖忽然譴責中文,說「中國文化無法衍生真正的哲學和法治」,是因為「中文有大量詞彙定義說不清楚」,「方塊漢字的結構,妨礙了中國人的哲學思考」,導致「中國人缺乏邏輯思維」云云。哈,如果他說得對,何苦委屈自己用中文寫作?中國文化沒衍生法治,是事實,但講邏輯的人決不會歸咎中文。
至於「中國有沒有哲學」這個貌似離地的問題,跟「中國有沒有種族滅絕」或「香港有沒有法治」倒是相通的,值得討論一下。中國文化到底有沒有哲學,只視乎其定義的寬緊。廣義上當然有,如孔孟談倫理學、老莊言形上學、荀子有知識論、墨家名家講邏輯;但如果你像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或德里達(Jacques Derrida)那樣,取其狹義,答案就是沒有。
被許多左翼文青奉為偶像的德里達,有次跟《書寫與差異》中譯者對談,說中國沒有「哲學」(la philosophie),因為「哲學」不指泛泛的思想,而是歐洲模式,跟某個歷史、某種語言、希臘發明是分不開的。歐式哲學本質,德里達強調,是認可與服從「邏各斯」(即希臘語logos)權威,即崇尚理性、論說、計算、話語和匯集(可表現為系統),跟中國文化接不上軌。這說法有些道理,但不代表無可挑剔——中國的「道」難道跟「logos」毫無交集?按德里達的邏輯,可不可說西方沒有詩,中國沒有poetry呢?
德里達的講法是值得討論的,但說中國沒有哲學,是因為中文有先天缺陷,不利邏輯思考,就未免貽笑大方。語言的確影響我們描述和認知世界的方式,例子不勝枚舉,但說到會令人「缺乏邏輯」,可謂天方夜譚。語言影響對事物的認知,如新畿內亞西部土著用的Dani語,只有兩字形容顏色,一是用於冷色的mili,一是用於暖色的mola,辨色能力真的有「先天缺陷」;澳洲原住民辜古依密舍人(Guugu Yimithirr),牙牙學語就練習使用「東西南北」定向,不會說「過來我的右邊」,只說「請你向西移動」,於是人人腦袋都彷彿內置指南針,漆黑中也能辨認方向。
凡事喜歡fact-check的人,應該想瘋狂講加州印第安人的東波莫語(Eastern Pomo),因為這語言有一特別語法元素,叫「言據性」(evidentiality),能標示一句話有無證據,有的話,又是什麼證據,比如在動詞添加後綴-ink’e表示「非視覺感覺」,加上-ine表示「推論」,加上-·le表示「傳聞」,加上-ya表示「第一手知識」。操流利東波莫語的人,應該由兩歲開始懂得fact-check,很難受騙。以上事例證明什麼?證明語言可影響你留心什麼、重視什麼。然則中文會令你忽視邏輯嗎?
只要看看《中國科學技術史》(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探討「語言與邏輯」的第七卷,就知道中文包含所有「邏輯聯結詞」(logical connectives),能表達希臘文、英文等西方語言可表達的任何邏輯關係——如「實質蘊涵」的「if⋯then」可用「如⋯則」表達——所以作者明言,阿里士多德談論的邏輯完全適用於中文。
更有趣的是,作者指出英文、法文常見的「多重否定」(cumulative negation)才是不合邏輯,中文反而沒有問題。所謂多重否定,即英文說「 I ain’t done nothing wrong」(我沒做錯什麼)、法文「Il n’a rien vu」(他沒見到什麼),句中有兩個否定語(ain’t/nothing, ne/rien),邏輯上應該負負得正,但實際意思卻是負負得負,極不合理。從這角度看,中文不但合乎邏輯,還可能比英文法文更有邏輯,想不到吧?沒有邏輯的不是中文,或某種語言,只是說蠢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