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國安人員「超然」倡修改條文 夏博義:要法官配合政權 港將到盡頭

轟國安人員「超然」倡修改條文 
夏博義:要法官配合政權 港將到盡頭

【本報訊】資深大律師夏博義本月21日由另一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手上,接過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即使遭受中方宣傳機器狙擊,他仍依心直說,批評港版國安法讓部份國安人員超然於法律之上,破壞法治,故應要作修改。自言是中間派的夏博義強調法治是要當權者受約束,北京要法官與政府合作是走錯方向,直言如果中方繼續要求法官要與政府合作,「這將是香港的盡頭。」

記者:梁穎妍

■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提出修訂國安法,受訪指希望去除侵蝕法治的部份。

夏博義1993年來港執業,多年來英港兩邊跑,他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從未想過要置身這個位置,笑言對人們希望再有非華人擔任主席感驚訝,也擔心工作量太多,直至去年12月有資深公會成員邀請他出選主席,他認同刻下香港需要對憲法、人權法有認識的人擔任主席,故被說服參選,「這些題目很敏感,不同面向都有人持強烈意見。」

夏博義一如前任戴啟思,有人權大狀之稱,他曾任英國及威爾斯大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創會主席,參與有關南美、馬拉威、南非等地的維權工作,正是這個背景,把他帶到香港變成捍衞法治的一員,「有人對我說,他們需要一個獨立監察者,確保《中英聯合聲明》中的承諾獲兌現」,及後他來港執業,並創辦人權監察,擔任創會主席。

夏博義說,擔任非政府組織主席推動人權與擔任專業行業組織的主席捍衞法治為兩回事,他憶述擔任人權委員會主席時,曾為一對被強加罪名的馬拉威籍英國大律師夫婦,挑戰馬拉威獨裁政權,撰寫公開報告等,「我們所做的是組織運動工作,與大律師公會工作迥異。」他身為公會主席,工作有三,包括維持大律師專業水平、法援工作待遇以及捍衞法治。

港版國安法去年6月30日起生效,夏博義認為,因為部份條文與《基本法》相牴觸,故他希望尋求與港府磋商,探討修改部份條文,卻旋即惹來左報、官媒連日抹黑他激進及批評他不專業。

“「這使某些人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我來說、對絕大多數人而言,都是完全不能接受。」”

訪問在港澳辦及中聯辦發炮批評他欲修改港版國安法前進行,此前官媒已對他連日攻擊。夏博義對官媒攻擊不明所以,他譴責暴力示威,也譴責政府濫權,自言是個「中間派」,「我可以想像我的中間立場,在前年會令自己成為激進人士攻擊的對象。」曾就示威權利著書立說的他強調,和平示威才是成功之道,談到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他批評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認為攻擊立法機關等同攻擊民主,「即使香港立法機關未完全民主化,這仍是香港的民主。」

但他同情示威者,認為律政司積極提控,又不斷就示威者獲輕判案件上訴,是過份進取,表明會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就此提出討論,亦認為部份香港法律限制示威權利,例如他有份代表社民連吳文遠的8.18維園非法集結案中,他質疑《公安條例》要求舉辦遊行前要先向警方申請許可,與人權法案不兼容。

對於建制陣營高歌國安大法好,香港由亂入治,夏博義駁斥:「這法在我看來,實際上與法律和秩序無關,如果有的話,那就是限制香港的人權。」他重申,自己不反對實施國安法的原則,「但這法必須與《基本法》相符」,批評國安法第14及第60條訂明列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決定及駐港國安公署人員行為,不受本港司法管轄干涉,「這使某些人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我來說、對絕大多數人而言,都是完全不能接受。」

夏博義批評國安法破壞法治,但談到香港法治是否已死,他堅定地說法治未死,「它受損了,仍未被殺,但有可能將來會被殺」,因此他非常希望提出折衷方案,修改部份國安法條文,「無損國安法的合法目的,又可去除令香港及世界難以接受、侵蝕法治的部份」,他強調提出國安法與《基本法》不相符之處正是他專業所在,但他坦言自己的想法或是徒然,「我可能會撞牆,不獲考慮甚至被拒討論。」

一上場以法論法,公會卻被抹黑政治化,法治與政治似乎分不開,夏博義指,公會其中一個重要的憲制責任,就是捍衞法治,「當然有時會與政治議題重叠」。那麼沒有民主又有沒有法治?夏博義認為,香港是世上少有沒有完全民主但有法治的地方,「很難有齊一切所需的制衡,但香港確有司法獨立」,他以自己也有份參與的查戈斯群島居民被英國政府驅逐出境的案件為例,即使在民主國家,政府面對法治也有走捷徑的情況,又稱即使香港變成民主政府領導,公會都會對政府有損法治的行為直斥其非。

“「我最溫婉的說法是,中國現時對政府的觀念與《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中提出的完全不同。」”

然而,外界質疑司法獨立不足以維護法治,法官獨立判案不等於能彰顯公義,惡法之下法官依法判決恐淪為政權服務,夏博義強調,不相信法官是為政府辦事,認為問題不在法律條文是好或壞,因法律也需與時並進,「根本問題是政府及掌權者是否受法律約束,法治並非僅指人民要依法,法治指政權要依法。」

法律面前應該是人人平等的,但有些人顯然比其他人更平等,夏博義直言警隊問責制有問題,「這是香港的弱點,法庭已指出警方投訴機制不足,如果出現當權者能為所欲為,卻難以問責的情況,就是失去法治了。」

香港法治面臨北京及建制陣營聯手推動司法改革,夏博義強調,現時根本沒有設立量刑委員會的需要,指英國司法機構規模比香港大很多,才有相關制度,「我也不相信說這句話的人真心希望進行司法改革,他們正試圖破壞司法機構、破壞司法獨立。」

建制群魔亂舞,全因司法界為北京要着手處理的大山,夏博義認為,北京對司法機構、法官的態度,由2014年發表白皮書將法官視為治港者開始有所轉變,「我最溫婉的說法是,中國現時對政府的觀念與《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中提出的完全不同」,他批評有領導人物公開稱不喜歡法官獨立,希望法官受政府控制,並執行政府指令,「這並不是有關香港的共識」,直言如果中方繼續促使法官要與政府合作,「這將是香港的盡頭。」

■夏博義(中)1995年創辦人權監察,擔任創會主席。

■國安公署人員執行職務時不受港府管轄,夏博義批評是超然於法律之上。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