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保就業承諾 港航回水、罰款

違保就業承諾 港航回水、罰款

【本報訊】去年底裁員250人的香港航空在兩期保就業計劃共獲批逾1.54億元工資補貼,卻未按計劃要求將補貼全數發給僱員。保就業秘書處接舉報,查核港航申請資料包括去年6月及7月強積金供款紀錄等,發現港航未有遵守計劃條款,要退回未有用於工資的補貼金額及就未達承諾僱員人數罰款。

稱補貼全數用於支薪

港航被裁員工關注組成員Kevin(化名)稱,港航申請補貼金額是以前年員工平均收入計算,空中服務員平均月入約1.6萬至1.8萬元,故每名員工應獲批8,000至9,000元工資補貼。但去年2月起,港航空服員每月只得底薪約7,800元,質疑港航未有將補貼全數支付薪酬。

保就業計劃資料顯示,港航於第一期計劃獲批77,122,791元工資補貼,去年6至8月承諾聘用2,940名受薪僱員,即平均每名僱員每月應獲補貼8,744元;第二期則取得77,197,791元,承諾受僱人數不變,即去年9至11月平均每名僱員每月應獲8,752元。保就業計劃秘書處接獲投訴後,覆檢港航資料,包括強積金受託人提供的「指定月份」、去年6月及7月強積金供款紀錄以及去年3月承諾受薪僱員人數等,同時查核港航支薪及受僱紀錄,及有否在去年6月及7月把工資補貼全數用於工資等。查核後發現港航未有完全遵守守則,要退還未用於工資的補貼金額及就未達承諾僱員人數罰款。

港航回應稱已將全部資助用於支付薪金,但資助只能付去年6月至11月薪金部份支出,有關資助是按每位員工去年1月工資50%計算,上限為9,000元。港航已向當局解釋第一輪計劃所承諾員工人數不足的原因,政府在第二輪資助時已把罰款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