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文件呃二千萬樓按 蘇錦樑弟還柙

假文件呃二千萬樓按 蘇錦樑弟還柙

【本報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局長蘇錦樑的胞弟蘇錦威,六年前任職律師行期間私自利用客人物業做按揭,分兩次借貸2,000萬元,被追數時更偽造文件「代客」處理訴訟。他與借出戶口收款的同事被控欺詐及洗黑錢等罪,早前受審,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押後至3月3日聽取求情,兩被告即時還柙。

官不信次被告貿然幫人處理千萬

蘇錦威(44歲)審訊時辯稱,他對於借貸假文件不知情,也不知道為何文件出現在次被告家中,他沒經手處理過。他稱得悉涉案物業被人抵押及財務公司興訟後十分錯愕,覺得有責任解決問題,因怕業主擔心故沒詳實相告,只稱自己會處理。

法官勞潔儀昨裁決時,質疑蘇錦威證供矛盾和不合理。例如他聲稱向客戶隱瞞事件,自己找資金解決問題,勞官直指十分荒謬,反問他既然自稱錯愕,卻不查究來龍去脈,又不告訴客戶實情,也沒有報警保障客戶利益,是否合理。

次被告蘇潤餘(52歲)接受廉署調查時,稱蘇錦威以處理客戶資金為由,借用他的戶口暫時接收1,000萬元,沒指示如何進一步處理。他稱查問過交易是否真實,蘇錦威保證一定真實,故他以朋友身份免費協助。勞官不信其說法,質疑客戶款項理應由律師行戶口處理,若是急用必定有後續安排,而且該客戶對次被告而言是陌生人,任何人都不會貿然幫陌生人處理高達1,000萬元,必然有理由相信是洗黑錢。

事發2014年至2015年間,涉案女業主吳蕭通過其持有的偉章國際有限公司(GML),斥資千萬購買堅尼地城物業。擁有法律和商科學位的蘇錦威當時任職梁家樂律師行法律文員,與任職法律行政人員的蘇潤餘處理該宗買賣。蘇錦威沒有將物業轉讓契交給GML,而向財務公司樂天按揭提供多份看似獲業主簽署蓋印的文件,抵押涉案物業借貸1,000萬元,存入律師行戶口。律師行因沒收到業主指示,退還款項,蘇錦威及後要求樂天將款項存入蘇潤餘控制的離岸公司戶口。

其後蘇錦威重施故技,用假文件向錦豐財務公司做按揭借貸1,000萬元。2016年廉署拘捕兩被告,蘇潤餘承認處理第一筆貸款,將780萬元分別存入個人及蘇錦威的私人戶口,剩餘220萬元則作律師樓向客戶退款之用。

蘇錦威被控兩項欺詐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並與蘇潤餘同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法官裁定所有罪名成立,兩被告還柙候判。

案件編號:DCCC4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