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師墮樓裁死於自殺 官斥校長咬住唔放釀悲劇

林老師墮樓裁死於自殺 
官斥校長咬住唔放釀悲劇

【死因研訊】

【本報訊】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林麗棠疑不堪工作壓力,前年3月6日在校園內跳樓身亡。死因裁判官昨裁定林麗棠死於自殺,直斥時任校長羅婉儀對勤奮盡責、熱愛學生的死者「咬住唔放」,若羅能對事不對人,稍作指導後不再召見,悲劇便不會發生。裁判官又指,死者需要的是有人代她發聲,講一句公道說話,但副校長卻沒為無力辯護的同事發聲,而東華三院小學學務主任更向羅透露與死者的會面內容,導致悲劇發生。

■死者胞妹林麗珠昨在庭外受訪,聲淚俱下指死因研訊還了姊姊公道,身旁的父親聞言亦不住拭淚。謝榮耀攝

死因研訊披露,死者林麗棠在李東海小學任職超過20年,及後患上抑鬱症。案發前死者籌辦澳門聯校活動,漏發通告,遭羅婉儀要求自動辭職。案發當日早上,死者在家庭WhatsApp群組內表示:「我唔想再見到校長個醜陋嘅臉孔。」據校內老師供稱,羅與教師關係惡劣,曾暗喻教師是「垃圾」。羅早前陳詞不忿反駁,指教師都是死者好友,因工作量大才感到不被尊重。

■時任校長羅婉儀離開法院時持傘遮擋鏡頭。

指東華通報校長令死者無助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昨裁決時指,作供教師是不滿羅的語氣和態度,與工作量無關,「一個人可能唔記得別人講嘅嘢,但一定記得別人說話帶畀佢嘅感受,而佢哋嘅感覺就係不受尊重。」周官強調,死者勤奮盡責、熱愛學生,對死者的教育熱誠予以認同。周官指即使死者在職場承受巨大壓力,覆診時仍表示覺得工作充實,可見工作為她帶來的滿足感遠遠大於壓力,「但好可惜,校長從來沒有撤回要求林老師自行離職的說話,仲取消死者其後負責的活動。」

周官續指,死者在墮樓前一天會見校長後,歇斯底里地哭泣,及後卻冷靜地兩度謂:「我要同佢同歸於盡。」她認為死者並非已決定輕生,而是要在事業上與羅「同歸於盡」。她想像,死者到總部求助時,必定非常焦慮,「一個開大會都細膽到講嘢會震嘅老師,會去到教育科總部投訴,與性格完全不符。」惟東華三院學務主任周志堅會見死者後,仍向她表明會告知校長,所以當死者知道回校後需要直面校長,必然感到害怕無助,覺得沒有解決方法。周官認為「林老師係對羅女士有強烈反感,所以喺學校輕生。」

周官裁定漏出通告事件是悲劇成因,而前年3月5日校長召見死者更是觸發點,進一步將死者推向「精神上、心理上不能承受的邊緣」。她強調悲劇原可避免,庭上指出三個「如果」:

如果羅能對事不對人,不在3月5日召見死者,並撤回要來死者辭職的說法,悲劇不會發生。周官形容羅「咬住唔放」,批評即使危機已經解決,羅仍要指摘死者私自帶隊,繼而先後兩次召見死者。周官不禁謂:「試問一個柔弱、唔主動、怕權威人士嘅老師,又會唔會私自帶隊?」周官又指,羅聲稱只是想調查為何漏發通告,但從來沒有問過同樣負責活動的鄭副校,難怪會令教師覺得羅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語氣。

指副校長沒為同事發聲

如果副校鄭月嫦能公平指出,自己作為上司亦有責任,死者並非私自帶隊,不應獨力承擔後果,悲劇不會發生。周官相信鄭曾協助死者工作,但認為若真要關顧同事,就應為無力辯護的同事發聲,「其實林老師唔係需要人幫佢修改報告,而係需要一個人代佢出聲,講一句公道說話。」

如果學務主任周志堅保密死者到總部尋求協助一事,確保死者不會被秋後算賬,悲劇不會發生。周官批評,周於事發前致電羅,透露與死者的會面內容,做法「實在太令人費解」。周官反問:「試問一個唔聽老師講嘢嘅校長,會唔會聽咗總部一個電話之後,第二日就去關顧老師呢?」

周官分別對東華三院及教育局提出多項建議。東華三院聲明指,感謝死因庭裁斷及建議改善措施,將切實研究如何落實相關建議,再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教育局稱,對林老師離世深表難過,會研究死因庭的建議,有需要時作出適當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