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男」、「岳巴」、「岳義士」,20歲的陳以晉前年9月協助數名陌生人逃走,以伸縮自拍棍攻擊防暴警察,即場遭到制服,廣受尊崇。他其後被控襲警、拒捕及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被判監10個月,去年除夕刑滿出獄。重獲自由,再次穿上意義深遠的「岳」字T恤,他反思當日做法可以更好,但對救人舉動始終無分毫動搖,自己不過是忠於本心,或是比人行前多一步,卻非甚麼英雄。日子越來越難過,選擇留在小城繼續當逆民,首要保留實力好好活下去,日後方能伺機挺身而出,「身為一個香港人,你去幫返香港人係應該」。
記者:佘錦洪
到了約定訪問的時間,在鐵窗裏憋悶半年的陳以晉,頂着利落的「陸軍裝」、踩着單車像風一般到達。隨手將一看就知有點價值的單車往石壆一靠,「得㗎啦,架車冇brake冇咩人識踩,呢度都唔會有人偷」,對自己技術有自信之餘,亦對這個地方充滿信心。
西環長大、念書,曾為學校田徑隊代表的他,天生性格坐不定,中一起獲父母默許在區內蹓躂,這個有點老氣的社區的人情味,伴隨他一起成長。推着單車,街口轉角餐廳老闆的招呼,樓下海味舖花貓的揩舐,「香港除咗屋邨之外,街坊鄰里可能大家都唔識大家,但喺西環,社區嘅凝聚力比其他地方好」。
大概是閒置了一段時間,車胎稍微走氣,行幾步轉進後街的單車專門店,相熟的店員即拿出氣泵讓他免費打氣,「如果你換咗第二個社區,你打個氣都要收你五蚊囉」,這種守望相助,是他所信奉行的價值,「始終大家認識大家,大家見到要幫嘅事都係去幫」。
提到西環,必定會聯想到中聯辦,「對我嚟講,『西環治港』呢個概念其實都喺我心目中存在好耐」。這個被戲稱「香港真正管治中心」的所在地生人勿近,之不過定期的法輪功喧囂震天遊行、不定期的社民連棺材衣紙示威,只要是西環街坊,會行過、會路過,總不會錯過,「我初頭對呢啲行為認識唔多嘅,就會問吓屋企人、問吓老師,佢哋都唔係好答到,要詳細啲就要上網查返,自己再諗吓,再轉化成我自己嘅知識」,政治啟蒙也就是耳濡目染,「政府你唔係一味贊成,一個健全社會係需要有反對聲音存在,應該有個空間係畀你講一啲你認為係唔啱嘅事」。
「真正參與社運行動,應該係由香港電視發牌開始。」曾經大多數香港人都對新電視台帶來改革充滿期盼,惟因「一男子」因素而落空,「呢個時候就會諗,點解香港人連一個選擇自由都冇,呢樣嘢令到我走上街頭」。大半年後,反新界東北發展政總集會,陳以晉被警察以藏有攻擊性武器為由拘捕,最終罪名不成立。三個月後,中學生罷課觸發佔領運動,身處煲底的他見證催淚彈發射一刻。那一年,他才13、14歲。
「比起其他佔領區,金鐘的確係一個烏托邦,和平,又好左膠。」從西環到中環,快的話踩單車不過10分鐘,無論是放學後抑或放假,陳以晉就在這個自由的空間遊走,吸收書本以外的知識,「社會運動令到一大班人聚起嚟,探討呢個政府、呢個社會應該點樣走落去」。
偶然認識到電影《V for Vendetta》,一句「Ideas are bulletproof(理念是刀槍不入)」成為那陣時的座右銘,經常戴起「V煞」面具四處跑,「只要你繼續堅持你認為係啱嘅嘢,總有一日會睇到希望」,這種超前的行為與理念很快就遭到指摘,「試過畀人影相話呢個係咪鬼啊,捉鬼,問我你喺度做咩?」
最終佔領運動在久拖無果後黯然落幕,整個社運氣氛亦隨之陷入低潮,「呢個運動過咗去,點樣反思以前個運動,有咩係可取唔可取,再去修正、修補,等待下一次囉」,初生之犢有本錢去等,這一等就是五年。
2019年陳同佳案引發逃犯條例修訂草案,6月12日政總外警民衝突,7月1日抗爭者攻入立法會,運動初期兩次重大事件,陳以晉因旅行而不在香港,「我唔知道佢哋原來會咁升級,呢個係雨傘後既定諗法,即係睇死香港人做唔到咩行為,覺得唔會升級行動。喺呢場運動之後,我覺得香港人係覺醒咗、改變咗」。他其後參與大大小小遊行集會,並以相機記錄這場不再一樣的抗爭,直到9月那一天。
2019年9月15日港島區自發遊行,入夜後有市民在炮台山一帶聚集並叫口號,引來防暴警察驅散。當晚無參與任何行動的陳以晉,相約朋友於炮台山附近晚餐,剛泊好單車,就遇上從大路倒灌的人潮,「警察封咗check line喺前面,我過唔到去停咗喺度,佢走嚟驅趕聚集喺度嘅人群」,不久一陣突如其來的騷動,多人被防暴警察撲跌,「佢哋又冇違法行為,只係企喺度叫囂、嗌口號,你就走過嚟驅趕,仲要拘捕,我覺得係唔應該」。
其後過程被電視新聞畫面詳實記錄,身穿灰色行山品牌「岳」字T恤的陳以晉,從背囊掏出一支伸縮自拍棍揮向身前警員,被該警員壓在身下的市民順利逃走,自己卻未能離開,遭多名警察以警棍及胡椒噴霧制服,頭破血流。最終他因襲警、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被法庭裁定罪成,合共判監10個月。
一年多後首次重返舊地,事發一幕再次浮現眼前,身體無可避免變得繃緊,「都幾大壓力,個腎上腺素上升」。他說入獄後曾經有後悔,但不是後悔救人,而是後悔未有採用更好的手法,「可能唔用棍唔扑佢,和平啲大愛抱住佢?反正都係犧牲㗎啦,咁抱住佢啦救人啦」,認真說着玩笑的他眼眶漸變濕潤,「對佢(警員)可能好啲,對我可能又好啲,或者唔會咁傷,但結果都係一樣(入獄)」。假如重來一次,會否依然選擇回頭救人?「會囉,我咁多年做人、讀書、睇書、長大人生經驗,講畀我聽就要做呢樣嘢,去犧牲自己成就他人,做人應該係咁,喺你有限嘅能力盡量幫人。」
從這一晚起,「岳義士」的尊稱不脛而走,有人視他為英雄,「我未稱得上係一個英雄,我唔係做啲咩好偉大嘅嘢,只不過係比起其他香港人行前咗一步。可能係因為我冇咁多負擔,我肯付出自己嘅時間喺香港,青春喺香港,坐監,無乜嘢嘅」,有人視之為暴徒,「犯咗法喎,梗係暴徒啦,我上埋暴徒網??」,身邊朋友亦漸漸改口叫他「岳仔」、「岳巴」,「名字只係一個稱呼啫,你鍾意點嗌我都得,呢個名更加知道我係鍾意行山嘅人囉。」
記者問陳以晉,在牢房半年最掛念外面甚麼,他沒有猶豫馬上回答:「行山。球場隔住鐵絲網,每日望到左右兩座山,好想快啲出去行山。」這天他就約記者走一趟鳳凰山,亦即是自己在獄中出版的相集《自由山岳》封面相片拍攝地點,邊走邊說,原來同樣與社運脫不了關係,「嗰陣雨傘運動好多帳篷,大家離開無理由浪費,咁就拎走佢,就會行吓山露營咁樣」。由嘗試變成興趣,全因行山可以逃離荒謬的現實,「有時啲地方手機收唔到訊號,睇唔到新聞反而覺得舒服」。
不過在香港登山,環顧左右,依然是各種人工建築,於鳳凰山山脊一側眺望,便是塘福懲教所,「盧建民、6.12救生員、機場打付國豪(的人),幾個手足都喺嗰度」。因反送中等政治案件而入獄,陳以晉稱他們有公眾關心,往往會獲大Sir「特別對待」,「佢哋好怕我哋將入面情況講畀外界聽,所以就會特別對待我哋──樣樣嘢都按規按矩,冇特別好或者特別唔好,咁樣已經係『特別對待』」,但過去一年因武肺疫情,囚犯放風時間銳減,日子更加難捱,「收到信係我喺入面嘅慰藉,可能我比較多人識,成日都會收到信。但除咗關心我呢啲比較出名嘅手足之外,都可以關心啲無名手足,可能大時大節畀啲祝福佢哋,或者同佢哋做筆友,佢哋係好需要呢啲支援」。
正式判刑當日是去年6月30日,亦是港區國安法實施的日子,「呢半年時間都有keep住睇新聞,睇到出面發生咩事,但唔係自己經歷過,感受唔到香港人對《國安法》嗰個恐懼」,想不到出獄短短兩星期,就已經見到初選大搜捕,又有支援12港人的律師、志願者被捕,「香港𠵱家每晚都好似《狼人殺》(卡牌遊戲)咁樣,每朝起身就有個村民消失。但呢個遊戲就得狼人同村民,無其他人」。
他引用近來廣泛流傳的「新三民主義」,認為香港人只餘三種去向,「順民、逆民同移民。如果你揀做逆民,你個心態要好tough,你要好硬淨,你要唔可以跪低,你要唔可以屈服喺呢個政權底下;如果你做順民嘅,你就乖乖哋唔好諗政治,唔好理咁多;你做移民嘅,就走啦,放棄呢個地方」。而他自己的選擇亦相當直接,「我暫時都係一個逆民嚟,仍然唔肯跪低,仍然對抗」,接下來首要做的,就是繼續學業,同時會積極籌備下一本相集留住香港的美,等待下一個時機,「作為一個逆民做到嘅就係保留實力,做香港人要做到嘅事,然之後好好咁活下去」。
20歲出頭,努力過,付出過,犧牲過,他強調只要牢記一個身份,無論何時何地,大家自會明白責任所在,「身為一個香港人,你去幫返香港人係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