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營返家遭搜出刀具 急救員脫罪

宿營返家遭搜出刀具 急救員脫罪

【本報訊】學生義務急救員於反修例抗爭期間宿營返家,途中遇上防暴警截查,被搜出藏有附帶刀鋒的多用途手繩、卡片刀及防具,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受審。裁判官梁雅忻昨裁決,指對涉案物品用於傷人指控有保留,裁定被告脫罪。

官指涉案物具多種用途

被告王游瀧(20歲)被指於去年5月27日在天水圍天悅邨外管有三條附有刀鋒手繩及卡片刀。

梁官裁決時指稱,接納警員是誠實可靠證人;惟涉案卡片刀及附有刀鋒手繩,均未能被定義為攻擊性武器,兩物品均附有多功能用途。

梁官直指:「中肯地說,物品似乎用嚟整爛或者打開一啲嘢多啲,對用嚟傷人則有保留。」她指手繩上附有指南針、打火石及手錶,而被告亦有解釋只作手錶配帶,梁官認為確實有此可能。

梁官續指,警員同時搜出大量防護物品,雖然證人稱情報指當日現場一帶有黑衣人破壞,但沒直接證據證明該處有集會遊行;再者,即使被告承認打算將物品用於集會,亦不能假設推論該物品用作武器,亦未能排除被告所指用作保護自己的說法,故裁定被告脫罪。

被告早前出庭自辯,指案發前剛完成DSE考試,遂與友人租房宿營放鬆一下,並呈上一張柴灣青年廣場的租賃發票。案發當日感覺無聊,遂先離開返家,惟遇上截查。

案件編號:TMCC8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