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詡自由經濟體的香港,正火速與獨裁政體接軌,除了剝削公民自由,也連累營商環境。在深水埗鴨寮街售賣電話卡的攤檔檔主許先生稱,若政府堅持推行實名制,生意一定大受打擊,甚至有結業風險。他指疫潮下購買漫遊卡的客人減少,此類銷售佔生意額七成,「𠵱家都係蝕住做,夠交租」,若售賣本地卡生意因新措施而再減一半,「完㗎啦,(鴨寮街賣電話卡檔口)起碼一半以上做唔住」。
政府聲稱措施有助打擊罪案,許則批評政府措施目的為取得市民個人資料,「冇嘢搵嘢做」。他並指電話卡零售商一般要向很多代理購入電話卡,「如果我同十幾廿個代理登記,係咪有十幾廿個system(登記系統)去做?」政府聲稱不會規管漫遊卡,但他質疑:「咁如果個號碼係可以打返香港嘅又使唔使登記呢?」
根據諮詢文件,發出電話卡的持牌人須遵守《電訊條例》下各項規管要求,及由通訊局發出的牌照條款和條件及指示。《電訊條例 》第 36C(3)條訂明 , 通訊局可施加的最高罰款額為初次20萬元;第二次50萬元;其後任何一次為100萬元 。 如通訊局認為上述罰款仍不足夠,可根據第 36C(3B)條向原訟法庭申請施加1,00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