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警扯被告頭髮自己跌

辯方:警扯被告頭髮自己跌

【集結案】

【本報訊】四名男女被指前年8月11日在紅磡非法集結案昨續審。有份制服本案次被告的警員昨供稱,控制被告時遭對方「用反向嘅力量」從扶手電梯頂部「跪住一級一級」扯跌,惟辯方指實情是被告遭警員扯頭髮,他因與被告拉扯才導致失重心跌倒。警員聲言沒扯被告頭髮,沒見亦沒留意同袍曾否這樣做。

警員20633林祥文供稱,當晚在黃埔港鐵站A出口扶手電梯協助同袍制服被告姚子浩(24歲),其間姚「用反向嘅力量、仲更加大嘅力量牽引我嘅身體」,導致他「跪住一級一級咁跌落去」。其後他和同袍搜出姚身上藏涉案雷射筆和發射器,及對講機、電筒等物。

指警在鄰近樓梯拾雷射筆

辯方盤問林指,實情是林或其同袍從後用力拉扯姚的頭髮四至五次。林稱有捉住次被告,但不肯定有否扯頭髮。辯方再指林等三名警員從後與姚拉扯,四人因失重心而一同從扶手電梯跌下,事後姚已沒有動作,林不同意。

盤問下林又稱當時一度發現自己的電筒無法關上,同袍修理後交還給他。辯方聞言道出另一版本,指有警員在鄰近樓梯拾獲另一支雷射筆並交給林保管,林亦不同意。

姚與另外三名被告面對非法集結等五罪,下周四續審。

案件編號:DCCC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