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警余俊鑫利用社交媒體獵艷,數年來褻玩六名未成年少女,心理報告指他重犯機會中等偏高,近日判囚三年十個月。去年五月有類似案例:地盤散工以社交媒體獵艷,先後約會三個女孩,強姦了其中一個十六歲少女,又跟另一個十二歲女童性交,報告指他重犯機會中等偏高,判囚十二年。
案情相近,但黑警淫褻的女童達六個,是地盤工三倍,何以後者刑期反而是前者三倍?淫警認罪兼沒被控強姦——其實警方一度控以強姦,只是後來撤控——固然是量刑較輕的原因,但可以輕那麼多?龍緯汶非禮兩名女童,拍淫照,去年底判囚三十二個月。淫警案受害人數是龍緯汶案的三倍,但僅多判十四個月,對於「重犯機會中等偏高」的黑警來說,未免太便宜了。
一見性侵女童,很多人就條件反射召喚蕭芳芳。護苗基金FB專頁上次更新,已是去年8月31日,即是說,自從「唧唧復唧唧,女童遭撞擊」,護苗基金就無聲無息。警襲女童,你可說跟性侵無關,基金會一概不理,但淫警狎童是你老本行,怎麼不發聲?我本着求真精神,到護苗基金官方網站查證,才發現怪錯了蕭芳芳。咁大件事無人講?
原來去年12月22日,護苗基金已在網站悄悄發聲明,低調譴責了余俊鑫和龍緯汶。聲明措辭很強硬,尤其針對性侵兩童的龍緯汶,簡直義憤填膺,直斥他「天理不容」;但對於性侵六童的淫警,則流於官腔,只平淡指他「嚴重影響受害者的身心,亦影響公眾對執法者的信任與期望」,並未激動至拋出四字成語。聲明又義正辭嚴說「余俊鑫必須得到具有阻嚇性的判決」,我呼籲護苗基金回應一下:三年十個月的刑期夠不夠「阻嚇性」?
護苗基金譴責淫警,既不在FB張貼,也沒有傳媒報道,這樣神不知鬼不覺,可見對黑警非常厚道(不排除是想保護龍緯汶),若轉型「護警基金」,必生意興隆。話說回來,為什麼12月22日忽然找回良心呢?答案是黃秋生。12月20日黃秋生在FB貼文,說要歸還蕭芳芳早年贈送她親手寫的「服」字,以示對護苗基金不滿,於是兩日後蕭芳芳就低調補鑊,明未?是秋生的貼文起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