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權狗權人權 - 林夕

貓權狗權人權 - 林夕

如果說,下水道反映政府的良心,交通秩序反映城市的制度,那麼對待貓狗態度,愛護動物的心,也可以反映這地方的人性。

當然,有人天生怕貓狗,只是怕,不表示薄待甚至虐待牠們。

更多人愛貓愛狗愛到成為貓奴狗癡,撫摸毛小孩是生活日常,擁抱親人友人有時顯得突兀反常。

貓狗抓啊抓抓到沙發傷痕累累,固然煩惱,有人視為寵愛的歷史痕跡,有人會當成子女般軟硬兼施教導,給貓一塊磨抓板,訓練狗狗別再犯上相同錯誤。對人,很難說,友人刮花了不焦鍋、汽車,人對人會這麼說?要嘛不講話但心裏不悅,要嘛由薄責到直叱其非都有。

曾經坐人家車子,不小心呼吸猛了點,車窗也蒙上了一層霧氣,這脾氣剛烈之人,立刻吆喝:我都說過不要碰我的車窗,擦到通透你知道有多麻煩嗎?那一刻,想起夏目漱石的《我是貓》,如果我是貓,他會好言相勸吧。可惜不是我,我非貓,卻只能像貓發揮人性,想着他是個車迷,也有潔癖,了解過去的他,就體會了那一刻的他,不放心上,只是記得,他就是這樣的人。

封區措施如何堪稱人性化,執政者要研究,我們在談論批評之前,不如先想想平日對人,夠不夠人性化。若是毛小孩的父母,會更容易理解,對貓狗寬容,對身邊人挑剔,那也沒有完全把人當人看待。

早前發生從高樓丟棄貓狗等等寵物案件,排山倒海的痛罵:這還是人嗎?用膝蓋神算,也算到罵人者不分藍黃,對於年輕抗爭者,他們首先也是一個人,然後是個學生,最後才是個異見者之行動派。好的,他們犯法也受到審判,之前之後所受到不必要的折磨,請問當中愛貓寵狗的人,有沒有用同等力道批評這些人得到不人道對待?人性化執法,如何對待嫌「犯」,也不外如是。

有次見新手不捨得把新來的小貓困籠,我在旁建議,小貓對新環境陌生,放出來會閃到山旮旯,會挨餓,困籠裏方便餵食喝水,冷靜下來看慣了周圍,兩三天就夠了,牠就安心把這裏當家了。新手不依不捨,問我還講不講人權啊,我笑爆回他:對,貓也有貓權。你了解貓也有免受酷刑的自由,不受任意逮捕、拘役或放逐的自由,很好,但願你也能如此看人權。

不是每個人都有養貓狗,旁觀他人把阿貓阿狗當人看,也不妨對身邊人像會犯錯的狗,用文明方式好好談,時不時關懷一下像梳理波斯貓的毛球,才能做個溫暖的人。一切有情法,如貓如狗如倉鼠,人性化關係,亦作如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