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文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涉及月初中大開課日黑衣人向保安撒粉案,周一晚被警方拘捕,指他涉「非法集結」,警方更罕有引用「襲擊他人意圖導致不作出某些作為」拘捕,期間另有三名中大生涉同樣罪名被捕。區被扣查45小時後,昨傍晚獲保釋離開警署,當晚同被捕的另外兩人亦獲保釋。區離開警署時,指控在扣查期間被警方收集DNA樣本。
昨傍晚6時許,區倬僖獲准以一萬元保釋離開荃灣警署,下月26日須到警署報到。他稱遭警方沒收八達通、學生證及用來交功課的USB,旅遊證件則早前已交予法庭。他稱今次被捕非常荒謬,認為是警方針對學生或大專學界的打壓,「用一條聽都未聽過嘅法例嚟拉我,甚至乎去到一個『寧願有殺錯無放過』嘅態度,同我一齊被捕嘅同學,我完全唔識佢哋,聽都無聽過佢哋個名,就話我哋非法集結,一齊犯案,好匪夷所思」。
區稱被扣留期間,除進行兩次錄影口供,亦被帶到荷衡宿舍及將軍澳寓所搜查,昨下午曾被警方收集DNA樣本。他憶述,當時聽到軍裝警與同袍稱案件「已經交咗畀國安處接手」,之後他被軍裝警帶入一間房,房內有數名便衣警,其中一人指要向他收取DNA,並要求他簽署一份同意書。
當時區問:「唔簽可唔可以唔做」,惟對方表示不可以,並聲稱法律賦予權利,之後便用一條長棒伸向他的脷底取樣。他坦言「驚都驚唔嚟」,「喺過程入面,好在意問我電話同電腦喺邊,搜屋嗰陣要屋企人交出自己個人電子儀器」。他向家人表達歉意,稱事件令他們擔心,又感謝一班支援及為他打氣的朋友。警方昨晚指案件由新界南重案組調查,不涉國安處,並可按警隊條例向被捕人士收集唾液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