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損校譽 - 曾志豪

有損校譽 - 曾志豪

科大對幾位科大學生會成員作出非常嚴厲的懲罰。有人被禁止使用校園設施,不知是否連校園廁所都不准使用?有人要罰做校園服務令,即是洗廁所乎?有人最慘要休學一年,即是潮流最興的DQ你讀書資格一年。

究竟這些科大學生做了甚麼傷天害理的大事?校方說他們做了一些「有損校譽」的行為,有違「1- HKUST Spirit」,所以要懲罰。

嘩,有損校譽,莫非他們出貓?偷窺裙底?原來罪名是,「青蛙路補油寫大字」、「舉行悼念集會」。

請問補油寫的是甚麼大字?會變成「有損校譽」這麼惡劣?莫非是「我要申請BNO」?

非也,大字是「希望在於人民,改變始於抗爭」。噢,這句說話深得共產黨毛主席的心意,他老人家當年農村包圍城市,也是把革命希望依靠貧下中農,鼓勵他們「打土豪分田地」推翻萬惡舊制度,這句子有甚麼問題?為何會「有損校譽」?難道要變成「希望在於人民領袖,改變『止』於抗爭」才過關?

那個「悼念集會」是悼念甚麼人,令校方如此不滿,「有損校譽」呢?莫非是悼念特朗普下台?悼念希特拉?老老實實,就算是悼念李私煙也是人之常情、無可攻擊,人死為大嘛。

原來他們悼念的,是周梓樂同學。周梓樂是科技大學的學生。

科技大學的學生,在科技大學舉行集會悼念科技大學的同學周梓樂,原來是「有損校譽」。原來科技大學的同學希望為科技大學的同學討回公道、喚起社會關注、追尋真相,這一切行為,居然在校方眼中是,「有損校譽」。

請問悼念自己校友是如何影響貴校聲譽?如果學生悼念的是抗日戰爭英魂?悼念抗美援朝的烈士?悼念人民偉大領袖毛澤東主席,這些活動又是否「有損校譽」?學生會否受到懲罰?

悼念有罪,是否忘記自己的學生,才能維護你們的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