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擬規管劏房租務。運輸及房屋局透露,劏房工作小組初步一致認同就劏房訂立標準租約。據悉,小組研究劏房租約「2+2」方案,即租客完成兩年「死約」後,可優先獲續租兩年「死約」,亦建議每次加租上限最高為15%。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成員賴建國認為,15%加租上限幅度太高,應設有仲裁機制釐定加幅。
劏房工作小組將於3月底前完成研究,並向政府提交報告。據了解,小組討論不同方案,包括「2+2」方案,劏房租約以兩年「死約」加兩年「死約」模式進行,劏房業主不得在兩年「死約」期內加租,租客亦不可退租,完成首兩年合約後,租戶享有續租優先權。至於租金加幅方面,小組則曾討論限制每次加租幅度不得高於15%,租客亦有權反對,由土地審裁處處理。
運房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工作進展,當局指,工作小組原則上認為政府應就劏房租務實行適當規管,並對就劏房租賃訂立一份標準租約,列出業主和租客權利和義務,訂明租期、租金、中止租賃通知期、水電費和雜費安排等,意見較為一致和清晰。
但工作小組認為續租權仍待進一步討論,以決定應否為劏房租戶提供一定程度的租住權保證,以及應否規管續租時的租金加幅等。工作小組亦認為部份劏房租戶或因租務市場資訊不足而易受剝削,應增加有關劏房租賃資訊,協助基層住戶爭取較合理租金水平。
政府預料,劏房問題未來應可逐漸紓緩,故可考慮為任何租管措施設置「日落條款」,即措施將在指定時間自動失效。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成員賴建國表示,15%加租上限幅度太高,應設立仲裁機制釐定加幅,而「2+2」方案原意雖為保障租客,但必須考慮劏房客簽約後短期內獲上樓機會而出現大額賠償問題,但歡迎訂立標準租約。
身兼工作小組成員的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向港台表示,不滿「2+2」方案,因對業主不公平,「我第一個拆晒啲劏房唔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