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暴動案】
【本報訊】前年8月機場集會,有警員疑推跌女子引發衝突並一度拔槍示警。社區主任邱文勁與港鐵維修員早前承認暴動罪,兩人昨求情。由於案情指邱案發前一個月上載短片教導用T恤遮面隱藏身份,法官主動問控方有何立場。控方承認片段與本案無關,但仍要求法庭考慮影片效果,作為刑責的一部份。兩人續還柙,料3月判刑。
辯方替外號「椰子」的社區主任邱文勁(32歲)求情指,被告大學時就讀經濟系,在學期間已非常關心社會,三年級時參與反高鐵運動,因情緒問題而輟學。
邱文勁甫投身社會便擔任社區主任及議員助理,亦曾參選區議會,多名區議員替被告撰寫求情信,均顯示被告品格良好正直。辯方稱,判刑後被告將會喪失參選權,對熱衷公共事務的他而言,已是極大打擊。
法官郭啟安主動問及邱發佈教導用T恤遮掩面部的影片,辯方認為邱犯案時沒有遮掩面容,可見沒有預謀,法庭毋須考慮。控方承認,沒有直接證據顯示被告7月發佈影片時,已預知會發生佔領機場事件,被告雖不是為此案教導掩飾身份,但被告案發前曾呼籲市民到機場集會,認為法庭仍可考慮影片的效果。
至於港鐵維修員葉文亮(25歲),辯方透露他自小鍾愛火車,大專畢業後加入港鐵工作,難以想像一個年輕有為的好人,一夜之間變成暴徒。葉文亮患有過度活躍症及亞氏保加症,當日受警方行為刺激情緒而犯案,至今已還柙近500日,希望法庭輕判。
郭官先為葉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等候同案被告審訊裁決後始判刑。同案被告高穎康(24歲)及麥幸雄(23歲)否認非法集結罪,案件昨舉證完畢,下月18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814/19、27-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