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轟警插贓濫暴「疑似電油淋下體」

男生轟警插贓濫暴「疑似電油淋下體」

【觀塘示威案】

【本報訊】兩少年被控前年10月破壞觀塘港鐵站升降機和管有武器等罪,案件昨續審。繼案發時15歲的被告投訴遭警方動武逼供,同案19歲被告學生作供時亦指稱遭受警暴,包括被捕時被警員壓臉磨警車鐵網、用疑似電油淋下體、插贓嫁禍、揮拳打下顎及強行打指模。

兩被告為現已16歲的少年及現時19歲的男學生高朗,他們被控於前年10月7日在觀塘港鐵站A1出口2號升降機外非法集結。高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及拒捕三罪,涉管有可換刀頭金屬棒、鋸、斧頭等物件,及抗拒警員18267。

被告高朗

被鐵網磨面 強行打指模

高供稱用膳時突遭拘捕,他被撲落地後遭鎖起雙手,再被人扯着手銬拉起整個人推向警車,邊行邊被人將頭壓向警車鐵網磨面直至上車,其間警員叫他:「唔X好典呀!」高續指上警車後被推至趴在椅上,感到背包「被人搞左好耐」,有液體淋落臀部,令下體全濕,還聞到濃烈電油味。警員再說:「哦!咁X多嘢嘅!」被告回應:「X!你塞畀我嘅!」此時車上有人說:「X!儍仔嚟嘅,架車有cam㗎嘛。」高指感到背包變重。

到警署下車時,高指大批警員不斷恥笑他及講粗口,一名便衣男走近說「X你老母死曱甴」,同時向他下顎揮拳。他又指於警署被反鎖期間,有人將他手指按壓於物件上。控方盤問高時指,高見警員便逃走,只因有份參與示威,亦從來沒警員向其使用武力,其面部傷勢是跌在地上時弄傷,而且沒警員將任何物品放於其背包。高全部不同意,解釋:「走係因為警察亂打人,所以走。」案件押後至下月23日裁決。

案件編號:KTCC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