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捕案】
【本報訊】前年10月27日追究警暴的集會有電腦程式設計員被捕時被指掙扎期間傷及警員,被控一項拒捕罪。辯方曾投訴被告遭警打,致一度留醫八天。案件昨開審,庭上播片,警員遭途人質問既然已完全制服被告,為何仍以臉朝下方式長時間壓制。警員指被告越掙扎便越痛,「我哋警察有句說話:痛楚使其服從。」
屏風後作供的警員A供稱,他與同袍當晚乘警車前往案發地點掃蕩,其間見約50名黑衣人在馬路上聚集及堵路。A下車時見穿黑衣、戴面罩的被告梁霆(31歲),他緊隨被告跑進奶路臣街,並喝令不要逃跑。A截停被告並嘗試將他制服在地,但被告不停反抗並搖動身體,後來警員B協助才成功制服。
A為被告鎖手銬,將他移至港鐵站出口外,其間被告突捉着A衣服,A立即將他按在地上,當A欲押被告上車時,被告突向後傾,A終成功押他上車。A發現鼻流血,他制服被告時有硬物碰到他鼻,相信傷勢是被告造成。庭上播放片段,只見有警員於港鐵站外將被告按在地上,有人不停以擴音器質疑警方完全制服被告,為何仍以臉朝下方式長時間壓制,押上車時更以面罩封着被告口鼻。
辯方盤問時指,被告遭制服時曾喊「好痛」並稱不能呼吸;A稱沒留意被告喊痛,又謂被告無表示不能呼吸。辯方指被告從沒襲擊A,反是A誣衊指其傷勢是由被告造成,A否認,又指被告越掙扎便越感痛楚,「我哋警察有句說話:痛楚使其服從。」
案件編號:WKCC87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