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接管慘案」頻生 苦主:欠公允解釋

律師會「接管慘案」頻生 苦主:欠公允解釋

【本報訊】黃馮律師行被接管一事激起千重浪,有過去因律師樓被接管而受影響的苦主首次披露追討「被凍資金」多年無果,甚至最終僅取得血汗錢的三分之一,直斥律師會欠他們一個公允解釋。

律師會2010至2020年曾23次介入接管律師行業務,黃大仙區議員胡志健亦「中招」,2019年6月出售村屋所得、暫存於詹耀明律師事務的細定及大定合共43萬元被凍結至今。即使事後詹耀明聲稱事件不涉虧空公款,惟他未能從律師會及中介律師樓核實。

■黃大仙區議員胡志健(右)亦曾因律師樓被接管,有43萬元被凍結至今。

無任何措施保障消費者

律師樓被接管事件頻繁,不少客戶受影響,胡志健直指接管制度出漏洞,安排不透明,無特定申索期限,認為客戶無端承受律師樓被接管風險是不合理、不公道,反映現時無任何措施保障消費者,需全面檢討,建議仿傚其他行業成立補償客戶基金。

從事會計的張先生(化名)2018年6月透過張錦緜律師事務所處理物業轉名,存入印花稅項約9萬元,同樣因律師會的接管決定而被凍結,他形容負責接管的中介律師樓職員態度不積極,去年12月曾發電郵查問進展,僅獲「下一步程序需要同律師會商討」的回覆,直指律師會和中介律師均無力作出令人安心的回覆,亦無提及裁決、取款時間表,「令人食唔安瞓唔樂」,又斥責「律師會自己人查自己人」不公允,建議引入會計界專業組織或政府部門等其他第三方組織監管律師操守,提升公眾知情權或大眾觀感。

鄭振忠楊嘉銘律師行的「師爺」莊鴻石在2013年起挪用客戶逾3,500萬元還賭債,並「數冚數」隱瞞三年,最終律師樓2016年9月被接管。楊女士(化名)淪為接管制度下的苦主,當年暫存律師行用以支付印花稅的16萬元被凍結逾兩年,最終2018年12月獲通知可取回大約5萬元,她糾纏爭取一年無果,無奈簽署責任解除書並領回款項,自此不得再作追討及追究任何相關人等,直言今次事不關己亦要出來聲援。根據苦主聯盟的資料,當年若以現金或空白枱頭支票入賬的客戶均不獲退款。

律師會上周回覆本報電郵查詢時指,介入個案情況不盡相同,僅指若保存的款項低於索賠金額,索賠人將無法收回全部款項,並稱會不斷檢討接管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