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襲警案】
【本報訊】前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爆警民衝突,電腦技術員被指用傘打督察,昨就襲警罪受審。當日幫手將被告按在地上的督察作供時,不但無法說出被告全名,宣誓時更不識讀「謹此宣誓」的「謹」字,他解釋因在英國讀書,中文「麻麻」。
督察47098霍建文昨供稱,當日有逾百人在商場圍欄位置聚集,向他們擲水樽、鐵架等,有同袍警告「唔好掟嘢」,他見到被告文澧鍵(26歲)企圖轉身走,遂上前追捕,但遭對方用雨傘打手。辯方播放片段,拍不到施襲經過,僅拍到霍企圖搶去被告雨傘但不成功。霍承認拍不到襲擊經過,惟強調是「剛剛之前一秒(發生)」、「啱啱個鏡頭影唔到」。
霍盤問下同意有同袍施放胡椒噴霧,辯方指被告當時一手護頭後退,另一手揮動雨傘阻擋噴霧,霍回應「我唔知佢揈乜」,惟他同意無法確定被告有否擲物。辯方指被告根本沒襲擊霍,霍沒受傷,故沒驗傷,亦沒為傷勢拍照或作出紀錄。霍不同意,強調傷勢不至於要驗傷,且當時環境不容許拍照或記錄;及至環境容許,他則將心思放在控制秩序。
當日呼喊「唔好掟嘢」的督察葉浩明(音),昨作供時不但未能讀出被告中文全名,只謂「文乜嘢澧」,又不懂讀「謹此宣誓」的「謹」,解釋因在英國讀書中文欠佳。裁判官香淑嫻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今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STCC1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