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不相瞞,我是因為《美國隊長2》(Captain America:The Winter Soldier)的「飛隼」(Falcon)才認識安東尼麥基──準確一點的說法是,認得他,其實《8里公路》(8 Mile)便有年輕的他,但我掛住睇Eminem;奧斯卡大贏家《拆彈雄心》(The Hurt Locker)也有他,只是眾人焦點都放在「鷹眼」謝洛美維納(Jeremy Renner)身上。
安東尼麥基首次做主角,是2004年獨立電影《Brother to Brother》,演一個被屋企人攆出家門的男同志,角色為他帶來一些獎項提名。真正令他入屋的始終是「飛隼」,成為美國隊長(在Bucky以外)的親密拍檔,更迸發一份bromance感覺。這種感覺也延續在他與Bucky的關係上,順利開發成電視劇《飛隼與寒冬戰士》(The Falcon and the Winter Soldier)。
他有一種特質,他的臉總是流露一種自信(不是韋史密夫那種牙擦),這種特質增強了他在《逆權庄家》(The Banker)的說服力,成功演繹一個在上世紀50年代不惜挑戰白人權威的黑人銀行家。
撰文:月巴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