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社民連紙棺 散工還柙

毀社民連紙棺 散工還柙

【本報訊】社民連前年10.1在灣仔遊行,途中遇上不同政見人士搗亂,其間有六旬散工涉用雨傘損毀屬於社民連的道具棺材。裁判官林希維昨裁決指,多名控方證人不約而同供稱被告多次用雨傘觸及紙棺。雖然被告作供企圖置身事外,但林官最終裁定被告與其他人士夥同犯案,刑事毀壞罪成。林官下令索取背景報告,下月4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柙。

官指被告圖置身事外

裁判官林希維裁決時指,社民連成員趙志琛作供清晰直接,肯定指出被告孫國榮(65歲)曾用雨傘「撩」紙棺,亦公允地承認在衝突中倒地,沒有看見雨傘有否碰到紙棺。林官接納兩名作供警員的說法,裁定被告曾多次以雨傘接觸紙棺。

另一方面,林官認為被告的證供不可信亦不合理,質疑被告聲稱路過去看升旗禮,在盤問下卻表示不知道升旗禮開始時間。林官續指,當辯方盤問時指出升旗禮不設公眾席,被告支吾以對謂:「冇唔代表唔去得㗎。」林官認為被告的說法是企圖置身事外,最終裁定被告與其他人士擔當不同角色,以達致損毀紙棺之目的,裁定被告刑事毀壞罪成。

辯方求情指,本案首被告早前認罪獲判感化,建議法庭判刑不應相差太遠,惟林官指首被告沒有使用工具毀壞棺材。辯方回應謂兩被告是夥同犯罪,林官則反駁指判刑應有不同考慮,舉例謂:「打劫金舖,入面揸槍嗰個,都會判得重過出面揸車嗰個。」

案件編號:ESCC3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