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稱遭屈打成招 官裁脫罪

少年稱遭屈打成招 官裁脫罪

【刑毀案】

【本報訊】15歲少年被指破壞港鐵站設施,辯方審訊中稱有警長毆打少年逼供,少年父親亦供稱在警署聽到屏風後傳出「砰鈴嘭唥」聲,警長並對他謂「拉咗你個仔,承認咗喺觀塘地鐵站爆玻璃」,後來他發現兒子滿身傷勢。裁判官屈麗雯昨裁定控方未能證明少年自願招認刑事損壞罪,遂剔除相關供詞,並裁定該罪名不成立,惟少年面對的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則表證成立,審訊繼續。同案被告供稱,當日行街時無故被指襲警,遭警方動武制服。

同案男生:行街被指襲警

被告為現已16歲的李姓少年及現時19歲男生高朗,被控前年10月7日在觀塘犯案。面對非法集結及拒捕等四罪、在大專院校修讀視藝科的高自辯,供稱當晚穿紅色阿仙奴波衫到觀塘用膳。過馬路時,一群黑衣人迎面跑向他喊:「防暴追啊!」高於是轉身一同奔跑。

高跑至斜路時停步喘氣,突見「全綠嘅一隻嘢,塊面黑色嘅」出現,手持警棍指向他說:「X你老母,打X我?」高即時舉手回答:「喂,阿蛇,我乜X都冇做。」惟對方手起棍落,打他左邊頭部,再拳擊他的面部,又扯其衫領及面罩,將他拉跌並謂:「蒙面好X型啊?」高續指當時趴在地上,防暴用膝蓋「鋤」他腰,「捽咗好耐,係咁捽」,其後第二名防暴亦一同鋤腰,並將他反手鎖上手銬。辯方問為何聽到防暴趨近會感害怕,高答「佢哋會亂咁打人」。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KTCC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