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促歐盟制裁林鄭、鄧炳強

歐洲議會促歐盟制裁林鄭、鄧炳強

【本報訊】歐洲議會前天通過決議,譴責中國政府鎮壓香港民主派人士,除要求中港當局釋放因政治因素被捕的抗議者,並呼籲歐盟成員國考慮制裁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等九名中港官員。

歐洲議會以597對17票大比數通過決議案,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最近在香港因立法會初選被捕的民主反對派代表人士、先前根據港版國安法被拘留人士、去年8月被內地扣押的12港人,以及近年被捕和平示威者,特別點名指包括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並要求當局對上述人士撤銷全部控罪。

■歐洲議會促歐盟成員國考慮制裁林鄭月娥(左圖)及鄧炳強(右圖)等九名中港官員。資料圖片

譴責銀行助政權凍結資產

歐洲議會又敦促歐盟國家根據歐盟人權全球制裁制度,考慮對侵害人權的中港官員實行針對性制裁,建議制裁對象包括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警務處前處長盧偉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及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

決議案又要求對香港警方武力對付示威者作獨立調查,呼籲香港當局停止再用國安法打壓言論自由、和平集會集結等權利,譴責有歐洲銀行協助當局凍結戶口和資產,並呼籲不要取消區議員資格和透過修改選舉法進一步限制民主派空間。

港府昨發聲明表示強烈反對歐洲議會有關香港的決議案,指內容偏頗以及出於政治動機而非反映事實。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指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根本不是甚麼民主人權問題,任何外國政府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干預,並敦促歐洲議會摒棄雙重標準,停止充當別國的「人權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