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女生掟竹判囚 上訴駁回

中大女生掟竹判囚 上訴駁回

【本報訊】網民前年11月11日堵塞各區交通兼發起三罷,就讀中大心理學系的女生承認當日向東鐵綫大埔段路軌投擲竹枝並拒捕,早前判囚八個月。女生不服刑期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昨頒判詞駁回上訴,指以女生的背景及年紀,本可寬大處理,惟因控罪嚴重,判刑須具阻嚇力,決定維持兩罪原有判刑。李官更明言,判刑可謂略低,若非念及女生個人情況,原本打算上調刑期。

高院指蘇文隆量刑原則犯錯

上訴人盧佩瑤(21歲)原本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昨日上訴判決後即時收監。她揮手與家人及朋友道別後步入囚室。她早前承認一項危及他人安全罪及一項拒捕罪。李官在判詞中指,上訴人聲稱受社會事件影響而犯案,並非求情理由;而其犯案意圖是要癱瘓鐵路網,行為極度自私兼目無法紀。即使上訴人背景良好及沒有案底,監禁式刑罰無可避免。

不過,李官認為,沒證據顯示上訴人是案件發起人、有領導或招攬角色,即使她知悉同黨是少年人,沒有勸阻他們也不應被視為加刑理由,而律政司也找不到案例支持,故此主審裁判官蘇文隆在量刑時原則上犯錯。

案件編號:HCMA247/20